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取住房公积金 单位经办人(需持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管理部柜台或受托银行网点办理。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2)拆迁或征收回迁协议原件;(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原件;(4)填写《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4)。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的应在表内填写权证号,按协议中实际缴纳的房价款金额提取。 配偶方提取:夫妻双方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房人未提取,配偶方先提取时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需通过信息核查的,申请人不是房屋所有权人,还需提供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2)购房人已提取,配偶方提取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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