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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人物】吴重憙-“中国红十字会”的创始人

 宇闻休闲书苑 2020-04-21

【故乡人物】吴重憙-“中国红十字会”的创始人

刘玉文

  【吴重憙照片】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二月,时任清政府钦差驻沪会办电政大臣的吴重憙与钦差驻沪钦差商约大臣吕海寰和盛宣怀,邀约上海官绅和各驻沪机构代表共同协商,于光绪三十年(1904年)正式成立了“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这就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前身。

吴重憙(1838—1918年),字仲饴,号石莲,山东海丰县(今无棣县)人,是“海丰吴氏”的第十八世孙。同治元年(1862)举人。历任陈州知府、开封知府,福建按察使,江宁、直隶布政使,护理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江西巡抚,河南巡抚等职。吴重憙自幼深受家族熏陶,有一腔强烈的爱国、爱民情怀。他在上海会办电政大臣期间办了三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一是收回中国电报总局归国有,二是赎回京汉铁路的管理权,三是参与创办了中国最早的红十字会(即“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成为中国红十字会主要创始人之一,享誉海内外。

  【红十字会成立后,发给总理衙门电函(拟定章程事宜)】

  

  【吴重憙等大臣关于成立红十字会的电函】

      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具有深厚的文化历史基础。一是西方红十字的“人道”理念传入中国后,其“人道”理念与儒家的“仁者爱人”、“行善积德”的传统道德理念相吻合,一经传播,很快就得到社会认同,为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奠定了社会基础;二是“日俄战争”在我国东北引发的救护活动也加快了中国红十字会的诞生。

  光绪三十年(1904年)2月,在中国东北旅顺口,日俄双方为争夺在中国的特权,爆发了“日俄战争”,数十万中国同胞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当时,在旅顺的外国侨民都由本国政府或红十字会出面,接连撤离战区。宣布中立的清政府也派船接运中国同胞,遭到俄国的拒绝,船只不准入港。为救护中国难民,上海海关道沈敦和等人出于义愤,发起成立“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为得到国际上的承认,光绪三十年正月二十四(1904年3月10日),吴重熹、吕海寰、盛宣怀等钦差大臣代表中国政府,在上海邀请同样是中立国的英、美、德和法代表,共同协商成立了“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 (也称“上海万国红十字会”),该会属慈善质,由中、英、美、德、法五个中立国合办,其直接目的在于救护“日俄战争”的难民及双方伤兵“出境”医治。“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公推吕海寰、盛宣怀、吴重熹为领袖,道员沈敦和、任锡汾、施则敬为中国办事总董,任凤苞兼总书记,英人威金生、裴式楷、安特生、麦尼而,法人勃鲁那,德人宝隆,美人葛累为西方四国办事总董。

“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 成立当年即得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承认。清政府得知后,立即予以承认,并恩帑白银十万两作经费。光绪皇帝手谕:“此会医治战地受伤军士,并拯救被难人民,实称善举。著颁发内银十万两,以资经费。”

 【吴重憙等大臣关于救助日俄战争中难民的运筹函件】

创办“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并实施救死扶伤需要大额度的资金,清政府拿出的十万两白银仅是杯水车薪。为此,作为“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领袖之一的吴重熹秉持一颗博大而仁爱之心,四处奔走,不辞劳顿地宣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并凭借自己的“钦差”身份协商鼓励各省督抚衙门、上海本埠商贾巨富、驻沪外商绅士,以及海外华人华侨慷慨解囊,捐赠善款,用于人道主义援助,救死扶伤、扶贫济困。中华大地“一时闻风兴起,中外乐输者尤不乏人”。据有关资料显示,“日俄战争”时期,“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共筹中西募捐合白银五十四万一千九百两,并全部用于拯救中外难民。据“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 报告统计,“日俄战争”时期被“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救助的战区难民总人数达到46.7万人,因伤重不治而亡的仅331人。特别要提一笔的是,此次募捐及救助行动全部是志愿行动,无论是中方还是西方的红十字会会员们,即使是吴重熹等清政府大员们亦均无薪水。

 吴重熹等红十字会的先辈们从“日俄战争”救援中体会到:要为大众医伤救难,必须要有属于中国的红十字会及自己的医疗设施和队伍。光绪三十三年(1906年),清政府派驻英公使前往日内瓦签署承认了《日内瓦公约》。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吴重熹、吕海寰、盛宣怀向清政府写了奏章——《沥陈创办红十字会情形并请立案奖叙折》,奏折中详细地谈及了创办“中国红十字会”以及在上海购地建造国人自己的医院和医学堂的设想构想和举措,目的就是“以结万国红十字会之全局,即以巩中国红十字会之初基”。 “……兹以五中立国权宜联合在中国地方创始承办中国遂永有红十字会主权,应订专章,即可按此次办法商订……”“……在上海购地,采取各国医院学堂、医船、医车之式样,筹措经费,次第仿办,另选聪颖华童,一面在沪附设医学堂,一面出洋学习会医……”

  光绪三十三年六月十二(1907年7月21日),《沥陈创办红十字会情形并请立案奖叙折》得到批准,1910年6月,清政府以盛宣怀的名义给各国驻华使、领馆发照会,正式启用“大清帝国红十字会”关防,“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也奉旨改名为“大清红十字会”。至此,中国红十字会走上了独立发展之路。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中华民国成立,清政府灭亡。“大清红十字会”改名为“中国红十字会”。1912年1月15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通报各国正式承认“中国红十字会”为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之一。1919年7月8日,中国红十字会加入红十字会国际协会。1952年7月,第18届国际红十字大会承认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唯一合法的全国性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会因而成为新中国在国际组织中第一个恢复合法席位的团体。

  【吴重憙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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