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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总结 | 民事再审程序总结梳理一览表

 fyysx 2020-04-24

作者 |人生律途



民事再审程序总结梳理一览表

再审是一个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纠错程序,是当事人最终的权利救济。由此可以看出,此中必然存在一个终审法院,若是一审生效的,则一审是终审法院;若二审终审的,则二审法院则是终审法院。若启动再审,则存在两个法院:启动法院与再审审理法院,这两个法院可能重合,也可能不重合,所以导致学习与实务中感到很难确定,总是存在原则与例外的情况,所以就需要采取“列表法”比较记忆。现整理如下,仅供参考。

一、再审其实分为两个阶段

1、启动阶段(法院启动、检察院、当事人申请,但是启动主体只有两个即法检,而当事人只是申请启动的主体,而非再审启动主体,因为当事人申请了,未必能启动再审,而法院自行启动与检察院抗诉启动则必然引起再审)。

2、再审审理阶段,由于再审审理程序没有自己的审理程序,所以再审在审理时其审理程序取决于原生效判决的审理程序,原一审则用一审,原二审则用二审,但是提审一律用二审。

二、再者,中国法院分为四级法院(基层、中院、高院、最高院),两审终审制。

三、原则上再审法院比原生效法院级别高,否则达不到再审审理的效果,因为上级对下级的纠错才更能说服再审申请人,民众往往对已经审理过法的院能力会产生怀疑,缺乏信任感,因为毕竟审错过一次了。但也有例外,就是双公与一方人数众多的案件。

四、做题思路

首先,判断启动方式。

其次,根据规则判断审理法院。


启动方式审理法院备注






1、自己发现自己判错了,不分级别

一律自己审

规律:

排除原审级别法院的再审权,即原生效法院不能审与原生效法院同级别的也不能审。

高院与最高法发现的,一律提审。(司法解释规定)

2、中院发现一审生效判决错了

中院审

3、高院发现基层法院一审生效裁判错了

可高院审;可指令下级中院审;但绝不能由基层法院审

4、高院发现中院的一审生效裁判错了

只能高院审

5、高院发现中院的二审终审裁判错了

只能高院审

6、最高院发现基层一审错了

最高院提审;最高院可指令省高院提审;可指令中院提审。

7、最高院发现中院一审错了

最高院提审;最高院可指令省高院提审;中院不可审

8、最高院发现高院一审错了

最高院提审

9、最高院发现中院二审错了

最高院可提审,可指令省高院提审

10、最高院发现高院二审错了

最高院提审

启动方式

审理法院

备注





1、同级检察院向同级检提检察建议

不一定启动,因为是检察建议,法院可听可不听,若听则原审法院启动再审自己审;若不听则检察院可向上级检申请再审抗诉。

1、排除原审法院的再审权。

2、原则:接受抗诉法院提审

   例外:因证据问题而再审的可交由与原生效判决同级的其它法院审理,但是已经再审过一次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针对再审后的判决可以再审的,则只能提审,不能交审。

2、同级检察院向上级检申请抗诉

若上级检认为确有错误,则向原生效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则接受抗诉法院审理,属于提审。但是若是证据问题引起的再审,则可提审,可交由下一级的其它法院审,但绝不能由原审法院审。

3、上级检察院直接提出抗诉

接受抗诉法院审理,属于提审。但是若是证据问题引起的再审,则可提审,可交由下一级的其它法院审,但绝不能由原审法院审。

1、原则:向终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2、例外: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双公或一方人数众多),否则只能向终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案件类型

申请法院
(向谁申请)

审理法院

备注

1、双公或一方人数众多的情况。

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

可向原审法院申请;

向谁申请谁审理。

排除基层法院再审权,即只能是中院级别法院再审审理。

有例外即双公或一方人数众多诉讼则可提审、可交由原审法院审。

2、基层一审生效

向中院申请再审

中院提审

2-6为一般情况,即不是双公或一方当事人众多情况。

3、中院一审生效

向高院申请再审

高院可提审,可交其它中院审,也可交原审中院审

4、中院二审生效

向高院申请再审

院可提审,可交其它中院审,也可交原审中院审

5、高院一审生效

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最高院可提审;可交由其它高院或原审高院

6、高院二审生效

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最高院可提审;可交由其它高院或原审高院

7、最高院一审终审制

向最高院申请

最高院审

8、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1、已经再审过一次了。
2、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没有启动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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