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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需要学习,官场之人更需要学习,古代人都知道这个道理

 耕溪 2020-04-24

学习,是指通过阅读、听讲、思考、研究、实践等途径获得知识和技能的过程。

其实,学习也分为狭义与广义两种:

狭义:通过阅读、听讲、研究、观察、理解、探索、实验、实践等手段获得知识或技能的过程,是一种使个体可以得到持续变化的行为方式。

广义:是人在生活过程中,通过获得经验而产生的行为或行为潜能的相对持久的行为方式。

可以说,“学习”是终身受益之事,我们现在提倡“知识要时时更新”,其实,在中国古代也是一样的。在古时候,官场上的人很是重视学习。从某种层面上来讲,这是为了更好的维护王朝的统治,但是,营造学习的氛围,在总体上也推进了国家、社会乃至个人的进步。

首先,我们来说一个“好学”的故事:

宋人孔平仲在《续世说》中,说了这么一个故事,后晋时代,一名叫冯玉之人,凭借着姐姐是皇后的便利条件,在官场混得风生水起。此人文化水平不高,每每皇帝让他撰写一些重要文件是时,他就请同僚代做,居然还坐到了宰相之位。

一次,他见公文上,有“姑息”二字,一下子懵了,于是,请教他人。人家告诉他,那是“辜负”二字,他居然相信了,此事一度成为了官场笑柄,他也被称为“不知书”的宰相。虽然,当时的时局动荡,但是,不认识字,依旧是一件耻辱事。

就连寇准,也被他人“笑话”过。当年,他被罢相,降职到陕州,蜀帅张咏回朝时路过此地。他一番招待后,送别张咏时,还想听听对方有什么“建议”,人家建议他去读《霍光传》,他不明白,还真的找来书读,当读到“不学无术”。他笑笑,明白了张咏的意思了。

其次,我们不光要学习,还要学文以致用。

前秦皇帝苻坚,在世人的印象中,喜征伐讨战。其实本人,还是相当注重“以儒治国”的。他曾经下过一道诏书:百姓中,只要精通一种经史书籍、或一项技艺,当地所在政府必须“以礼送之”,由朝廷来选拔并授予相应官职。

同时,还有一项规定:岁禄百石以上的官员,如果不能精通“一经”、或一门技艺,会立刻被免职。他后来又下诏书,要求太子以及高官后代,必须“就学受业”。他身边的禁卫军军官,也必须学习。当时,每20名官员,会配备一名老师,讲解经书。

虽然,从中可以看出,当时官员整体文化素质不高,但是,他的这种通过学习,来提升官员修为的做法,还是相当具有前瞻性的。

除了苻坚之外,北魏孝文帝拓跋宏,也是一位崇尚学习的皇帝,尤其痴迷于汉文化。他上位之后,极力推广“汉学”,下令要求:鲜卑族官员改说汉话,并以30岁为界,30岁以上者,可以“慢慢来”,30岁以下,必须立刻学会。如果有人违抗,降职处分。

甚至,为了让这个政策得到彻底执行,他又下诏书:禁止官员在朝廷上说鲜卑话,违反者,直接撤职。最终,在这种“高压”政策下,汉话迅速被普及。

当然,若是从统治者的角度出发,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学礼以报国。

朱元璋建国后,百废待兴,但是,跟随他一起打下天下的,大多是武将,若要更好治理国家,首先,就要提升他们的个人修养。于是,一名叫袁凯的御吏建议,聘请一些文化人,给这些将帅们,讲一讲“君臣之礼”,潜移默化中,让他们明白什么是“忠君爱国”。

朱元璋采纳,于是,在午门外“设置课堂”,每月初一,十五早朝后,让这些开国功臣们学习什么是“事君有道”、“持身有礼”,还有“保全功名”。还鼓励他们多接触儒生。当然他的出发点,是出于巩固自己的统治。但是,不可否认,此举提高了官员的思想认知、个人素养。

再者,还必须补充学习各种的“专业知识”,达到学法以实用。

有了科举制度以后,官员的选拔开始以“学优则仕”为衡量标准。但是,光读四书五经,并不能应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所以,还必须补充学习各种“专业知识”,比如法律规定、刑名钱粮等。宋太宗,就开创了“官员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核”的管理办法。

具体办法是:每年任职期满的各级官员,要统一参加“试判”考试。考题内容是,司法案例材料。根据官员所写的“司法判决书”,来考核他们是否精通法令规章,不但如此,该考试还能决定他们的官职升降或者去留。到了明朝,官员学法的教材是,朝廷编写的《吏律公式》。

清朝更加严格,经常会搞一些“突击检查”。司法部的一把手召集官员,随便摘出一条当时的法律,让大家当场默写,并会将成绩以“上中下”汇报给皇帝。

历史上就有,由于,精通法律,即使“入过狱”,一样可以再做官的例子。

汉宣帝时期,夏侯胜和黄霸成了“狱友”,一位是研究《尚书》的学术泰斗,一位是原丞相府官员。夏侯胜认为黄霸在法律领域的才学极高,他出狱后再成朝廷官员时,就向皇帝极力推荐黄霸。于是,黄霸被任命为扬州刺史。更有趣的现象是,既然“精通法律”可以做官,于是,市场上就出现“法律学校”、“法律培训班”,其中,不乏一些大师。

董仲舒的“公羊治狱十六篇”,作为自己私立学院的“教材”。而钟皓,善刑律,拒绝做官,投身于培训事业。

最后,在古代,做官是一门“学问”,所以,要学专业以“为官”。

古代的官员,学习做官的同时,也会将自己的心得,写成书公开发表,成了后来者的“参考书”。明清时代,出版业兴盛,这类书籍很是畅销。清朝封疆大吏刚毅任云南按察使时,就命人编纂《官场必读》,赠给僚属。汪龙庄,做过14位官员的师爷,自己也做过知县,深谙官场的道理,其编撰的《学治臆说》,被看作是“知县教科书”。

除了这些,还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书籍,也成了官员的必读经典。如:宋朝的《洗冤录》、清朝的《宝鉴洗冤录》等刑法书籍,以及《钱谷大要》这些有关征税的书籍。在古代,读书是伴随官员“仕途”的,他们退休时,一般会“刻部稿”。当时的考核,除了政绩,也看重个人的文化修养。

古人的“持续”读书,抛却其“功利”心不谈,对于华夏民族文化的传承,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对于今人而言,读书更是让自己“出类拔萃”的捷径,只有让知识“翻新”,才会让自己“改头换面”。

参考资料:

【《续世说》、《吏律公式》、《学治臆说》、《钱谷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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