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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有法】大姚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疫情诈骗案, 警惕来自于“朋友圈”的骗子

 段郎中 2020-04-25
在这场疫情防控战中,
有的人舍身取义奔赴前线,
有的人恪尽职责毅然坚守,
有的人积极主动奉献爱心。
然而,就在疫情防控期间,
竟然还有不法之徒,利用疫情进行诈骗。


2020年4月21日上午,大姚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诈骗案。

案情简介

2020年2月底,杨某某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发布了一条状态:“有大量口罩、额温枪现货,低价出售,有需要的朋友可以联系我”。

被害人温某、王某、何某、胡某四人看见了这条朋友圈后便向杨某某询问货源。杨某某借机通过微信聊天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四人先后向其订购额温枪、口罩,并向其微信转账共计5755元。

杨某某通过微信收款后并未向上述四人发货,而是将四人的微信拉黑后将上述转账分多次提现,并删除了相关微信聊天及转账记录,携款乘班车潜逃至云南省文山市躲藏。


2020年3月杨某某被文山市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杨某某供述及辩解:自己曾经在网络上被人诈骗过,心里不平衡,遂产生在网络上诈骗以报复别人的想法。


整个庭审过程,法庭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

在疫情防控期间,一些犯罪分子利用防疫物资暂时紧缺、购买渠道不畅等情况,通过网络途径发布代购、销售存货等虚假信息以骗取钱财。
目前,各级政府已经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防疫用品供应,广大市民在购买医用口罩、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用品时应当保持理性,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购买。
同时也要提高防骗警惕性和法律意识,如发现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聊天、转账记录并及时报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也告诫企图利用疫情谋取非法利益的不法人员,不要心存侥幸、顶风作案,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供稿:李雪娇

编辑:李雪娇

审核:郑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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