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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湖北省)正式成立

 慧然 2020-04-26

香港万得通讯社报道,央行武汉分行网站4月26日显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地方协调机制的意见》(金融委办发〔2020〕1号)要求,4月26日,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组织召开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湖北省)(简称“湖北协调机制”)成立暨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湖北省)工作方案及工作规则,交流各单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情况,征集下一次例会议题。湖北省政府副省长赵海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湖北协调机制设在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接受金融委办公室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日常工作由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承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王玉玲担任湖北协调机制召集人,湖北银保监局、湖北证监局、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外汇局湖北省分局、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财政厅负责同志为湖北协调机制成员。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湖北省政府相关部门、地方司法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和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协调机制会议。

湖北协调机制定位于指导、协调,不改变各成员单位职责划分,不改变中央和地方事权安排。主要承担以下职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强金融监管协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推动金融信息共享;协调做好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北协调机制的成立,是贯彻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加强中央和地方金融协作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监管协调和政策沟通,促进辖区金融发展与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下一步,湖北协调机制将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规则,加强统筹协调,发挥部门合力,督促落实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要求,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全力推动金融改革创新,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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