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版权法•轻松学] 什么是作品的“发表权”?

 生态文明层 2020-04-27

轻松学法

儒侠企业家法律学堂面向商务人士开设的法律知识普及栏目,通俗易懂的分享法律实务干货。

01

《著作权法》规定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

02

儒侠解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的内容分成两大类: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有四种: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下面谈谈发表权。

发表权就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作品是否公之于众、何时公之于众、何地公之于众、何种合法方式公之于众都应由作者决定。公之于众就是向不特定的人公开,可以作者自行公开,也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公开。公之于众是一种状态,也就是披露作品并且让作品处于能够被不特定的人(公众)所知的状态就可以了,跟公众是否知晓作品已被发表没啥关系,跟公众是否能够阅读和理解被发表的作品也没关系。

发表权的特点

01

一次用尽

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不存在二次或多次发表的问题,作品发表后即使再换个方式公之于众,也不属于再次发表了,例如歌曲在演唱会上首次演唱了就是发表,后来又上传到网络传播就不属于再次发表作品。

03

通常不能转移

发表权通常专属于作者,只能在特定情形下才能转移。例如:美术作品原件展览权随原件所有权而转移;作者生前没有明确表示是否发表的,视为其同意发表,可由其继承人在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内行使。

2013年中,在我国已故著名作家、文学研究家 “钱钟书先生书信手稿”拍卖活动诉前行为保全案件中,北京二中院认为,某公司在权利人明确表示不同意公开书信手稿的情况下,即将实施公开预展、公开拍卖的行为构成对著作权人发表权的侵犯,因此,法院在拍卖前及时裁定某公司及A某(手稿持有人)停止书稿拍卖行为。

03

第三人许可情形

如果作品涉及到第三人(例如摄影作品),发表时,还要征得第三人(肖像权人)的许可。

发表方式多样性

发表不限于出版,表演、展览、放映、朗诵、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都是可以发表作品。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