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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糗事”排行榜

 冬雨夏雪 2020-04-27

“糗事”(风险点)

法律后果

糗级

1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从用工之日后的第二个月起,应双倍向员工支付工资。超过一年仍未签定的,将视为双方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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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继续用工

从未续签之次日起,应双倍向员工支付工资。且超过一年仍未续签的,将视为双方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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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在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或者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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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

从应当签订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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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加班工资未在工资条中体现

员工仍可主张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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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劳动规章制度未制定或内容违法

导致考核、奖惩乃至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的依据不足或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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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非全日制用工未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能会主张事实劳动关系,进而要求双倍支付工资,补足最低工资,办理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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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与非正规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关系

一旦有争议,派遣用工就可能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从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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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在职期间支付保密费或竞业限制补偿金

等于白送了!员工离职后仍可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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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特殊工时制度未经审批

员工仍可主张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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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将劳务关系弄成劳动关系

使用劳务人员时,要注意签订劳务合同或承揽、承包合同,否则将可能造成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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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以多发工资代替缴纳社保

员工仍可主张要求企业依法缴纳社保,多给的工资可能就算白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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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培训无费用凭证或报销凭证

用人单位难以主张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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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不办理社保

员工一旦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企业必败。届时企业将不仅补交社保,并需承担滞纳金。劳动者还可以此随时离职、并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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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以扣留员工档案,阻挠员工离职

劳动者有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企业扣留员工档案于事无补,并可能引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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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试用期满未及时办理转正手续

视为试用期满员工合格已经转正,员工可索要试用期与转正后的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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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劳动合同短期化

导致员工过早拥有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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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工资发放无记录

可能导致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按劳动者提出的工资标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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