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六部门:无犯罪记录等20项证明不再由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gzb975 2020-04-27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意见明确,户籍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申请证明、居民养犬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出生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20项证明不再由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