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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家机动车检验机构拟于5月起接受“体检”

 游刃有于 2020-04-30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将于5月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打击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检测行为,并对“问题机构”立案查处。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若干措施》,严格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检验行业秩序,切实整治机动车检验乱象,根据自治区“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拟于2020年5月起在全区组织开展2020年度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照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全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中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取出66家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情况。机构是否持续保持资质认定获证条件;机构是否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工作环境和检验检测设备、设施;机构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的能力要求;检验检测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技能、知识和培训经历,满足岗位要求,是否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是否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机构是否按标准进行全项检验,是否按规定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
(二)重点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情况。严肃查处机构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实施。各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检查对象名录后,应立即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并完成匹配,待各市检查人员确认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相应派出技术专家,与各市检查人员共同组成检查组,采取不预先通知的飞行检查,按《2020年度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表》(见附件)所列内容进行逐项检查,现场检查时应从待检车辆中随机抽取1辆进行全过程检验考核。
(二)检查组组成。每个检查组由2名行政检查人员和2名技术专家组成,其中,检查组长由技术专家担任,另外2名行政检查人员由各市从本辖区管理部门中随机抽取产生。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督检查”。各市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中,应使用检验检测机构移动APP系统辅助实施现场检查,检查前各市局应组织行政检查人员下载(网址:http://chinacma./),并学习使用检验检测机构移动APP系统,《系统操作手册》可从网站“用户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检验检测机构移动APP系统的使用账号和密码,将另行通知各市市场监管局和技术专家。检查结果录入和资料上传工作由技术专家统一负责,并应在检查当日完成检查结果录入,行政检查人员负责审核把关。
四、检查时间
本次监督检查时间为2020年5—7月,原则上每家机构检查时间为1天。各检查组具体检查时间、路线由各市市场监管局与技术专家协商安排。
五、检查结果运用
各市市场监管局要强化本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督促整改,督促各有关机动车检验机构认真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检查成果得到有效运用。
(一)各市市场监管局对监督检查结果为“责令改正”的机构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机构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二)各市市场监管局对监督检查结果为“责令整改并立案查处”的机构要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立案调查处理,并督促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要暂停其检验检测资质。
(三)各市市场监管局对监督检查结果为“建议暂停资质”“建议撤销资质”的机构要立即组织调查组对其进行立案,进一步调查取证,并根据调查结果向我局提出是否暂停或撤销该机构检验检测资质的处理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事关车辆合格运行,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环节。各市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充分发挥县(城区)市场监管部门的作用,及时完成辖区内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同时,可结合辖区监管实际,在本次检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组织辖区内市、县级层面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依法严厉查处,落实监管职责。各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大检查后处理工作力度,对责令限期整改的机构,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严格依法查处,并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查处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震慑效应。
(三)严守纪律规定,确保工作实效。各检查组应严格按检查任务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查,客观如实反映被检查机构的情况。检查应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要求,遵守财政经费使用制度,严格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应轻车简从、厉行节约,配合开展检查的技术专家各项费用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承担,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被检查机构组织的任何参观或宴请等可能影响检查公平、公正的活动。被抽取检查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不得拒绝或者消极对待检查,违者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请各市市场监管局明确1名具体负责协调本次检查工作的联络员,于5月1日前将联络员及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名单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证检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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