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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改革:尴尬央票

 文野 2020-05-03

  央行厉行“花钱买机制”原则,农信社的央票兑付并未如预想般顺利,农信社改革难关未过

  “我们发现很难达到央行的标准。”四川当地一家农信社的负责人口气颇为幽怨:“我们已经将申请央票兑付的时间由今年4月推迟到了7月,因为我们只有两次申请机会,如果都没有通过,以后就永远无法兑付了。”

  央票是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的简称。根据国务院的农信社改革政策,以农信社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为基数,央行向农信社发行等额专项票据,用以置换信用社的不良贷款。两年期的票据到期后,如果农信社达到央行的改制标准,可以此票据兑付现金,用以补充农信社的资本金。只有把央票兑付,农信社改制享受的“免费午餐”才算真正落到了腹中。

  但是,此次“免费午餐”吃来不易。

  7月底,四川银监局有关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四川辖区的农信社共申请了95.97亿元央票兑付,这些票据在今年4月起陆续到期,但票据兑付的申请工作直到现在才刚刚启动。“四川申请央票的农信联社有21家,只有六七家能够达到要求。”四川银监局陈应雄处长说。

  不仅仅是四川。7月以来,进入第二批改革的21省市的农信社央行专项票据陆续到期,进入兑付的高峰期。从农信社票据兑付的现状来看,整体情况并不乐观。在第一批的八省市农信社试点中,票据兑付也仅刚刚过半。

  农信社们将之简单归结为央行单方面提高了兑付标准,“为什么不能像支持国有银行改革一样,痛快拿出几千亿给农信社?”

  然而对于央行而言,在实践中完善并严格执行兑付标准,是“花钱买机制”最重要的环节。专家指出,央行如果不能在农信社改革中坚持必要的兑付标准,“再拿几个几千亿”也解决不了农信社的根本问题。参与各方能否进行真正痛苦的改革,而不是单纯的“套取央行资金”,是让这场改革不至于变质的重要催化剂。

  并非“免费的午餐”

  农信社的这轮改革启动于2003年8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方案》,决定在浙江、山东、江西、贵州、吉林、重庆、陕西和江苏八省市率先进行农信社改革试点。2003年年底,试点方案获得批准后正式实施。

  试点方案的基本内容包括:明确提出由省级政府承担辖内农信社的管理和风险责任;可以选择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继续维持合作制等制度形式,推行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吸收各类经济主体和自然人入股;给予八省市部分农信社保值储蓄利息贴补及适当税收优惠政策;当然还有最重要的,农信社历年亏损和资产损失原则上将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中央将承担农信社历年亏损和资产损失的一半——这一半正是由央票来填补。

  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截至2006年底,央行共发行专项票据1656亿元,其中首批试点的八省市农信社获得了380亿元资金扶持(包括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和专项借款)。

  这只是第一步,还并不意味着农信社从央行获得了真金白银。要获得实际兑付,农信社需要达到诸多条件:实行信用社和县(市)联社两级法人体制的信用社资本充足率要达到2%,实际统一法人体制的信用社资本充足率要达到4%,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按“一逾两呆”口径考核,不良贷款比例较2002年12月末的降幅不低于50%。

  如果到期时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比例未能达标,可以延期两年;如果两年后仍未达标,人民银行将以其不良贷款和历年挂账亏损置换回专项票据——回归原状。

  方案实施以后,央行对兑付方案进行了一些关键的微调,如控制成本费用支出、资本金适用最新的核定方法等,这是最初方案里所没有的。“在开始兑付的时候,人行的一个副行长发现了这个问题,并且要求提高兑付条件。”一家农信社的负责人说。

  “现在人行要求将呆滞资产的40%、抵债资产的50%冲销掉,也就是要求我们将这部分资产变现处置,”四川仪陇县农信社一位陈姓副主任说,“这对我们来说相当于扣除了3000万元的资本金。我们现在的资本充足率是8.56%,如果按照央行的要求,就只剩下0.38%了。”

  “在票据兑付审批时,此前条文规定中没有的指标被列进来,让我们措手不及。” 云南省农信联社的一位高管说,“达标难度相当大”。

  从2006年4月开始,央行专项票据陆续到期。但实际兑付情况不乐观。 根据银监会的统计,截至到今年上半年,全国一共有505家农信社成功兑付票据,兑付金额为311亿元,其中第一批试点的八省市有435家成功兑付,兑付金额为255.23亿元,分别占兑付家数和兑付金额的66%和67%。此时距离票据最开始发放已经三年有余,而第一批380亿元的央行票据还有100多亿元没有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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