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市总工会推进职工爱心消费扶贫 按每人不超过500元标准追加职工福利 用于购买农副产品

 张胜利1945 2020-05-05

  本网讯(记者孙晓陵、通讯员姚超)4月24日,宜昌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职工爱心消费扶贫、助推全面迈入小康”活动的实施方案》,今年,全市基层工会可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追加职工福利,用于购买我市农副产品。

  方案提出,根据省总工会相关要求,全市基层工会要在继续落实《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职工福利支出限额(每人每年不超过1700元,工会经费充足的企业单位工会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标准外,今年可增加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优先到我市贫困地区购买农副产品。方案明确,此次活动是为了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巩固产业扶贫成果,释放消费扶贫动能,仅限于2020年执行。

  为满足职工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市总工会推荐以下购买渠道和方式:基层工会可在本单位对口联系的扶贫村统一采购当地农副产品;基层工会可在三峡物流园“宜昌农副产品消费扶贫专区”统一购买爱心消费扶贫券,发放给会员(职工),由会员(职工)自主选择商品;基层工会可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扶贫 832”、“中国特产·京东宜昌扶贫馆”、湖北广电网络宜昌分公司“广电慧生活”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购买;各县市区总工会可与当地扶贫部门协调,提供扶贫部门授权认证的我市农副产品及供货商目录,供基层工会选择。

  根据该方案,基层工会采购爱心消费扶贫物资经费不足时,可依照相关规定,申请行政经费补助。省总工会分配我市的消费扶贫专项资金,全部补助到部分一线生产经营性企业工会。

  市总工会要求,消费扶贫活动专项资金补助对象和具体金额分配要经集体讨论确定。 采购行为要公开透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变相送礼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准发放现金,不得擅自扩大购买范围。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对此次职工爱心消费扶贫活动进行审查监督。各基层工会开展此次活动,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

  同时,为进一步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市总工会鼓励基层工会在原工会福利标准内,相对集中发放会员(职工)慰问物资,今年“五一”“端午”期间可按每人不少于500元发放过节物资或提货劵。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