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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重组”家庭的子女教育是这样扣的!

 彩虹348 2020-05-05

【税法正能量分享第2021天】
       今天是2020年5月5日,星期二。亲爱的小伙伴们,上午好!一起来,每天分享一个知识点,让身边的人因你而进步!微公益,微力量,动动手一起来转发分享,让更多的人因为你而受益!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现在有两个女儿,一个是跟前妻生的,一个是跟现任妻子生的。我的问题是,我大女儿的子女教育能否放在现任妻子的个税中扣除?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十九条规定,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所以,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而言,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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