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劳达律师丨员工抱团搞事、入职闪离…问题员工应对方法来了

 菩提宝宝2005 2020-05-06
问题一:公司想与员工协商解除,员工抱团不同意怎么办
HR

因为疫情原因,目前影院复工比较困难,影城也一直在亏损状态,和员工协商一致N或者N+1员工抱团不同意,有没有专门针对疫情期间N或者N+1的条款啊?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比较好?

答:疫情期间没有所谓的特别补偿金标准。针对公司目前亏损的状态,可以考虑采用经济性裁员的方式,一方面走流程备案,一方面与员工协商解除。但是需要注意,经济性裁员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条件和流程。

人数:满足员二十人以上或者但占公司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程序:满足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对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各地的要求不一,具体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窗口咨询。

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的过程其实是个博弈的过程。谁手上的“王牌”多,谁就能打赢这副牌。从公司层面上来讲,当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时,不能只准备协商这一种方案,需要做的是怎样给自己找个王牌。也就是当员工不同意协商时,公司有没有权利可以单方解除,有没有可能解除时的补偿金还低于目前双方谈的数额。如果能够找到,那么员工不对比,就会退而求其次,选择与公司协商。


问题二:员工闪离,可以扣工资吗?

HR

如果出现员工闪离,但是对于公司债务没有两清,公司是否有资格冻结其工资? 或者这种情况下,公司能怎么处理呢?

答:首先,要确认员工离职时,有无提交因个人原因离职的申请或者通知。如员工已经提交,则公司可以考虑冻结工资。因为此时公司已经确认员工的离职原因是个人原因离职,即使公司冻结或者扣了员工的工资,员工也不能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离职了。

但是,如果员工没有提交离职申请就离职时,除非有特殊约定,否则不能冻结工资。因为此时员工的离职并未确定,如果直接扣下不发,员工完全可以主张是因为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导致的离职,并因此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在员工未提交离职申请突然不来的情况下,公司应当及时通知返岗,并要求员工给予书面解释。

如果员工无法提交合理解释,那么公司给予旷工处理,如达到解除情形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当解除理由确定后,公司就可以进行冻结工资的操作了。

需要注意的是,冻结工资虽不至于导致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员工是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而一旦被举报,公司在限期内支付虽然不会造成额外的成本,但是公司在监察就会留有案底。

其实,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只要事先做个小条款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那就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截止离职日还未结清账款的,公司有权在向员工支付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问题三:试用期员工表现不好怎么解除

HR

我公司有一试用期的员工,表现不太好,可以单方解除吗?补偿金怎么付?

答: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一般有两个解除通道,一是以不胜任为由解除,一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的解除。公司可以可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决定具体按照哪种情况操作。

1
不胜任解除

首先,公司应设有试用期考核,明确过岗位职责和量化的考核要求,并能够结合员工的实际表现得出员工考核不合格。其次,公司应对不胜任的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岗,如员工在培训或者调岗后仍不胜任的,才可以解除。此时解除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并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
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

很多人常常把不胜任解除和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混淆起来,认为只要试用期不胜任(考核不合格)就可以按照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解除。其实不然,除了按照前述得出员工考核不合格的结论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应事先通过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明确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能证明员工知晓该录用条件,如签收记录,两者结合在一起才可解除,缺一不可。

如按照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问题四:试用期员工表现不好怎么解除

HR

我公司有不少员工是去客户处提供驻点服务的。现在疫情有所缓解,各地要求隔离的越来越少了。马上面临小长假,客户要求我们限制员工离开工作地,否则必须隔离14天后(当地政府没有要求)才能至客户处服务,我们有无权利要求员工不得返乡?

答:公司只能在员工工作时间内就与工作内容相关的事宜进行管理。而至于员工八小时之后,去做什么去哪里,公司是没有权利限制和干涉的。在政府没有隔离要求的情况下,如贵司应客户要求对员工进行所谓的隔离,致使员工无法出勤的,公司应当照常支付工资。由于这笔费用属于客户的特别要求而导致,故贵司有权要求客户来承担这笔费用。

本文摘自 | 劳达内刊《员工关系》杂志

E

mployment Relationship

员工关系


本文节选自劳达laboroot《员工关系》杂志,《员工关系》杂志是劳达laboroot于2006年创立的月刊,致力于为会员客户传递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领域中最新的思想、观点、方法、技巧和最新的劳动法规政策资讯。

帮助管理者们不断更新理念,开阔视野,适应变化,成为中国较有影响力的的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专业月刊。具有很强的权威性、经典性、前瞻性和参考价值。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