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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朝 | 我们的爸(节选二)

 昵称815848 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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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爸

(节选二)

汪朝

雁过留声机| 第079期  | ✍作者  汪  朝   ☊主播 瀚   冰

在爸的许多文章里,都提到过他的父亲一我们的爷爷。我对“爷爷”这个称呼很生疏,他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我们没有见过他,父母也基本上没怎么提到过他。“文革”中,我知道了爸的出身是地主,这让我觉得很不光彩。对那个“爷爷”就更不感兴趣了。
直到改革开放以后,爸在文章里写了一系列关于家乡的事情,我们才知道爷爷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读过旧制中学,在学校里是个活跃的运动员;练过武术,会骑马,会游泳;会很多种丝竹乐器;会画画,会刻印;会糊风筝,放风筝;会做各式精致的玩意和手工,是个非常聪明而又心灵手巧的人。他性情随和,待孩子很平等。小时候爸唱戏,他拉胡琴;爸画画,他在一旁看;爸上中学时写情书,他在一边瞎出主意;父子俩烟酒不分家,他还说“我们是多年父子成兄弟。”爸三岁丧母,父子间的感情是很深的。爸的青年时期有一个阶段好像他们父子关系不睦,有点紧张,弄不清到底是什么原因。可能是家庭琐事,也可能是爸青少年时期的逆反心理所致。现实生活不可能像父亲文章中写的那样一片温馨,毫无芥蒂。

爸十八九岁离家到昆明投考西南联大,正在抗日战争时期,音信阻隔,没有回过家乡。后来家里的景况很差。他的父亲解放后先是在县医院做眼科大夫,后来1959年“肃反”时被抓起来到劳改农场劳动,半年后因为年老多病放回家,没过多久就去世了。当时爸被打成“右派”正在张家口农业研究所劳动改造,也没有回家。
爸过去很少提起他的家乡和他小时候的事。可能因为家里是地主成分,有所顾忌吧。我们知道更多些的是妈的家。妈是出生在新加坡的华侨,外公在一个英国人开办的小医院中做医生,很爱国,在当地是侨领。抗战时期,他把华侨捐的钱集中起来交给陈嘉庚,支持国内抗日事业。妈说,她家姊弟五人中,“爸爸最喜欢我,因为我读书好。”外公很早就去世了,爸没有见过他。不过我们都觉得他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妈说外公很喜欢玩,瞎花钱,曾经买过一辆旧吉普车来玩,还自己试验做肥皂。妈和几个姨回忆起在那个亚热带小地方度过的童年来总有说不完的话,特别快活。爸很向往地说,妈的爸爸如果和我认识,一定能合得来。
妈在西南联大先是学物理,与杨振宁同班,因病休学一年后,改入外语系学英语。要说她跟爸的共同之处真是太少了。
爸和妈所相同的,是西南联大的教育和风气造成的开朗、豁达,重学识而不尚物质,也就是爸常提到的“不在乎”。就是这点“不在乎”支撑着他们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爸在家里除了做饭别无所长。妈既主内又主外,一切都是她说了算。可是她操持家务的能力实在在一般水平以下。京剧团的一位女同志问过爸:“你爱人会做饭吗?”“不会。”“会做衣服吗?”“不会。”“会织毛衣吗?”“不会。”那个女同志感慨地说:“看看,人家这也是一辈子!”妈最注重孩子的营养,其余的她都认为可以简而化之。爸也很大度,对琐细的小事不以为意。我们小时候羡慕过别人漂亮整洁的衣服,羡慕过人家里井井有条的陈设。等我们长大成人了,才感到只有这个没什么章法,有些纷乱的家最好。
爸在生活小事上不讲究,马马虎虎。烟、酒、茶是他终生所好,每天早上起床后,衣服还没穿整齐,烟已经叼在嘴里了。思考和写作的时候,手指间永远都夹着烟,就是在厨房做菜,有时也是边切菜边抽烟,还得腾出手来掸烟灰。他不能穿好衣裳,前襟和裤子上经常烧出一个个洞来,书桌上也留着烟头烫的焦痕。妈专门从事对外医学报道,对爸的吸烟晓以利害多少年也没用,后来又告诫他,  我们陪着他被动吸烟危害更甚。这好像管点用,爸把吸烟的领域限制在自己的房间、厕所和走廊。他在走廊吸烟,又探头进房间跟我们说话,而房门却大开着,天知道这点距离起什么作用!
搬离蒲黄榆住处的时候,我们觉得爸的房间跟其他房间不大一样,细细一看,原来日日缭绕的烟雾已经把墙壁熏出了一缕缕向上升腾的黄褐色印迹,还很艺术。爸在《多年父子成兄弟》一文中提到,他十几岁就学会了抽烟,他父亲每次抽出两根烟来一人一根,还先给他点上火。难怪妈气极了就说爸从小没母亲,“生活习惯特糟糕!”

爸好酒而贪杯。由于遭到全家反对,他从不像有些人那样夸大酒量,而是尽量往少里说。喝了两顿只报一顿,喝了四两只说二两。这样,我们永远无法估算他这一生究竟喝了多少酒。爸喝了酒以后,有时两眼炯炯地说一些狂妄的大话,更多的时候会去画画写字,这时候写的字、画的画如得神助般地精彩。他成了“名人”后,常有人给他送酒。好酒都待客,他舍不得一个人喝。他还是常去买普通的酒。有一阵他答应不瞎买酒喝了——太便宜的酒于身体不利——妈到副食店买东西,售货员说,这是找您的钱。妈奇怪:弄错了吧?“没错,老头儿上午买酒,没零钱找!”又露馅了!一次衡水老白干酒厂的一个经理送了两箱酒,请他给写幅字。他的酒喝多了,写错了字,我们指出来,他又加错了地方,客人在隔壁等着,我们在这边又是好笑,又是着急,毫无办法。
爸喝酒不但喜欢自己喝,还喜欢劝人喝,来了脾性相投的朋友,是他兴致最高的时候,这时候,他总要避开妈的监视,在定量以外偷偷地多倒几次,被发现了,还一再声明:“半杯!半杯!”有时晚饭已经吃过了,汪朗的同学来了,爸也主动地拿来酒杯,力劝人家“喝一点”,还去弄个下酒菜。他自己不喝,看别人喝酒好像也很满足。


爸喝酒来者不拒,不很挑剔。喝得最多的是白酒。他一生比较坎坷,恐怕喝得更多一些的是质量不高的白酒。其次喜欢黄酒,花雕、加饭酒都行,等而下之厨房里的料酒也喝几口,最好温一下。对于在酒里加颗话梅之类的时尚,他不以为然,很纳闷地说:“这是怎么个喝法?”80年代末期,洋酒涌入中国,香港、台湾的朋友来看爸,常投其所好带瓶洋酒,爸也很喜欢。不过平时舍不得喝,只有逢年过节家人聚齐了,或是来了朋友才开一瓶。
爸去爱荷华参加国际写作计划,一次晚上熟睡时,房间里来了小偷,不但偷了钱、物,连电视机都抱走了。事后到了聂华苓家,大家庆幸说,幸好爸睡得熟,万一醒了太危险了。我们分析,他一定又喝多了,否则不会毫无觉察。到了美国,脱离了家里的监管,他肯定会大过其洋酒瘾。
中外文化出版公司曾出过一套丛书,其中谈吃的叫《知味集》。爸编的;谈酒的叫《解忧集》,是吴祖光先生编的。我当时很奇怪,为什么没有人约爸写一篇关于酒的文章呢?爸过世后,我们整理他的文稿,才发现,他这个酒徒居然从未写过一篇专门谈酒的文章,很让人奇怪。这个疑点恐怕只有留待日后研究了。

茶也是爸须臾离不得之物。他常喝的是绿茶,红茶很少喝。花茶如是上品也喜欢。每日从早喝到晚,从不间断。晚年可能味觉不敏感了,茶越喝越酽,一天要换两遍茶叶。他虽然对茶叶有些讲究,茶具却很简陋,一个没有盖的青花瓷杯捧在手里用了很多年。爸说他喝茶是小时候的熏陶,家里其他人可没有受他这方面的影响,我们很少想起要自己沏杯茶喝。有时想喝茶了,就端起爸的杯子喝。妈最有意思,她把爸的茶倒出来,再对上半杯白开水。爸有时会忽然叫起来:“哎呀!第二遍最好的茶我还没喝,全让她倒走了!”妈尝尝她那杯对过水的淡茶:“有什么好的,喝不出来。”最让爸恼火的是端起茶杯来,里面只有厚厚一层贴在杯壁上的茶叶:“谁呀?又滗得干干的,喝了也不续上水!”大家暗笑,谁也不认账。
外界盛传爸是美食家。很多熟人问我,爸是不是特会做菜。我老是回答,可能写得比做得更好一点。爸对事物的描摹非常贴切传神,就是一个普通的家常菜也会让他写得味透纸背。不过凭良心讲,他的菜做得也的确是好。爸做菜不但讲究口味、火候,而且刀功很棒。他做的麻酱拌腰片用平刀片得飞薄,入口极脆嫩,我们楼下一个阿姨吃后赞不绝口,说:“别的都还能学,就是老汪这个刀功学不了!”我有一个表弟看着爸切肉丝说:“大姨夫,我能比你切得细,也能比你切得粗,就是不能像你这样切得全都不粗不细。”爸很得意,说他切中了刀功的要害。爸对于全国各地的口味都有兴趣,不分南北都能欣赏。他常做的煮干丝、拌菠菜泥、扦瓜皮、冰糖肘子、炒鳝糊、干煸牛肉丝、炒干巴菌等等,在选材、配料、烹制上,都尽量依照当地风味,如不能办到,就不免有些遗憾。在北京住久了,他连只有老北京吃的麻豆腐都喜欢吃。还强调必须用羊尾巴油炒,配上刚冒出嘴儿来的青豆和干辣椒。这个菜最后往往倒掉,因为基本上只有他一个人吃。


爸喜欢面食,但不太会做,做得最好的是面条。他做的打卤面很好吃,秘诀是“要舍得放料”。妈说:“什么好东西都放进去,连石头煮出来都好吃!”我们家的小保姆小芳回老家跟家里人吹嘘:“我家谷爷做的面条你们一辈子也吃不到!”台湾一个女记者慕名前来吃炸酱面,爸事先精心策划准备,光面码就有四五种:黄瓜丝、萝卜丝、绿豆芽、芹菜丁等摆了一桌子。他们谈得高兴,爸让我去下面条。我在家一向是甩手掌柜,对煮面没什么经验,量和火候都掌握不好,一大海碗粘糊糊的面条端上来,那个女记者直发怔。爸叹口气,只好另取一个小碗给她拨出来拌了拌,可也不是那么回事了。
爸每天早上给自己煮碗挂面, 说不出的香。其实没几根面条,照样要精工细做。先卧个鸡蛋,溏心的,然后把剁细的葱、蒜、榨菜末、虾籽、郫县辣酱放入碗中,加酱油、醋、香油、味精,胡椒粉,再兑一些开水,放人煮得的面条即可。我们在他碗里尝一口,觉得好吃极了。星朋天要求他给每人都做一碗,不行了,远不如他平时做的味道好,像是从精品变成了粗品。他也说不清这是怎么回事。

有人问我,是不是爸穿得挺讲究。其实并不。他在家马虎到极点,还有点邋遢。有时候出门参加个什么活动,从里到外打扮一下,西服革履,焕然一新。用他的小说语言形容是“格铮铮的”。妈学着不伦不类的京剧韵白跟他开玩笑:“啊……美哉少年!”爸虽然个头不高,还驼背,但风度很好。有一次他住院时, 记者去照相,虽然他当时精神很差,可照出来依旧目光炯炯。他比较开放,什么衣服都敢穿。我们给他买的花格衬衫、红羽绒服他都喜欢,穿上也并不让人觉得轻佻。他跟一位香港作家在街上走,有人上来缠着他要换外汇。当时他穿件大红衬衫,浅灰的裤子和皮鞋,头上戴顶凉帽。那位同行的作家大笑,说:“看上去你比我更像海外回来的人!”1997年5月初,爸从四川参加笔会回来,说他最近胖了,原来的西服都小了。我说有时间再做一套, 他表示同意。我们还计划着长长的未来呢,谁能想到已经来日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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