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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中国历史上的党争问题--从欧阳修的《朋党论》说起(中) 朱永嘉

 虹72 2020-05-09

  欧阳修之所以如此藉汉、唐之亡于朋党问题痛心疾首,其现实背景是由于北宋仁宗时,欧阳修与范仲淹这些以君子自居的大臣,被吕夷简诬为“所引用皆朋党也”。北宋初,仁宗即位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是吕夷简执政,他的儿子叫吕公绰,在其父执政时,“多涉干请,喜名好进者趋之。”《宋史·范仲淹传》称:“时吕夷简执政,进用者多出其门。仲淹上《百官图》,指其次第曰:‘如此为序迁,如此为不次,如此则公,如此则私。况进退近臣,凡超格者,不宜全委之宰相。’”这件事得罪了吕夷简,故他在仁宗面前告状,称:“仲淹离间陛下君臣,所引用,皆朋党也。”殿中侍御史韩渎希宰相旨,请书仲淹朋党,揭之朝堂,把范仲淹罢知饶州。当时秘书丞余靖为此抱不平,要求追改前命,太子中允尹洙称自己与范仲淹为师友之间,愿从降黜,欧阳修以范仲淹因言事贬,在廷多论救。司谏高若纳以为当黜,欧阳修贻书责之,谓其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若纳上其书,坐贬为夷陵令。这件事发生在景祐三年(1036)五月丙戌,天章阁待制范仲淹坐讥刺大臣,落职知饶州,集贤校尉余靖、馆阁校勘尹洙及欧阳修并落职补外,诏诫敕百官越职言事。而范仲淹既去职,士大夫论谏者不已,自是朋党之论兴。宋仁宗对宰相张士逊说:“向贬仲淹,为其密报建立皇太弟故也,今朋党称荐如此,奈何?”宋仁宗所以这样说,是不想由此挑起朋党之争,故于宝元元年(1038)十月丙寅下诏诫敕百官朋党。至于说“朋党称荐”,是指有那么多人称荐范仲淹,在仁宗心目中似有朋党之嫌疑。吕夷简在一年前也已罢官,仁宗的态度想息事宁人,不希望朝堂之上出现朋党相争的现象。当事态过了一年多,宋仁宗召范仲淹为龙图阁直学士,而吕夷简也再度入相。仁宗“谕仲淹释前憾”,“仲淹顿首谢曰:‘臣向论盖国家事,于夷简无憾焉。’”可见君臣之间,在范吕双方是否朋党之争这个问题上,各自的视角不同。欧阳修《朋党论》的感慨由此而发,希望能说服君主承认君子之党的合理性。这个观念仁宗怎么能接受呢?在欧阳修看来,善者必相称誉,必相荐引。在宋仁宗看来,“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若以党举官,则民务交而不求用于法。”(《韩非子·有度》)故在朋党的问题上,在既定的君臣相互关系基础上,君臣之间很难求得一致的认识。庆历三年(1043)宋仁宗罢黜吕夷简,重新启用范仲淹与韩琦,推行庆历新政,然而在如何看待朋党的问题上,范仲淹与宋仁宗之间并没有取得一致。司马光《涑水记闻》卷十载:“庆历四年四月,上(仁宗)与执政论及朋党事,参知政事范仲淹对曰:‘人以群分,物以类聚,自古以来,邪正在朝,未尝不各为一党,不可禁也。’”这里范仲淹讲的是事实,而仁宗考虑的是君臣之间的政治体制,容不下臣下有朋党比周的相互关系。次年,即庆历五年的正月,范仲淹、富弼、杜衍皆罢相位,庆历新政也就失败了。从这里可以看到北宋的党争与汉唐不同,不仅是士人之间的派系之争,而且涉及新政和改革过程中的利益再分配。如果我们把庆历新政中范仲淹的政见放在一边不讲,就如何看待朋党而言,根本的关键在于朋党的现象与现实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不相容纳。 
   
  再者,欧阳修《朋党论》中关于“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的论述,也并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朋党的区划并非始于君子与小人之间的区划。以王安石的熙宁变法为例,赞成变法与反对变法的俨然是二个营垒,派系的区分是政见上的分歧,而非君子与小人之区分。尽管司马光视王安石变法是讲利,目之为小人,但事实上恐怕不能以小人视王安石,应该承认王安石与司马光二人皆有君子之品格,但在政治主张上各有分野,自为对立之政治派别。问题是二派之成员中,都兼有君子与小人同在,二边的君子并非都是完美无缺的,何况两边的小人都有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正由于双方都有小人在搅局,才会把事情搅乱搅糟。二派之外,总还是有一个中间地带,在这个中间地带同样有君子与小人同在,如苏轼这样的君子,既不属于王安石的改革派,也不属于司马光的保守派。北宋中后期的派系斗争是一个很复杂的历程,既有君子与小人在这个平台上充分地表现自己的形象,又很难以君子与小人那样简单的区划这二派的关系。改革派有一个李定,便是比较典型的小人。《宋史·李定传》称李定少受学于王安石,登进士第,为定远尉、秀州判官,熙宁二年被荐至京师,谒谏官李常,“常问曰:‘君从南方来,民谓青苗法何如?’定曰:‘民便之,无不喜者。’常曰:‘举朝方共争是事,君勿为此言。’定即往白安石,且曰:‘定但知据实以言,不知京师乃不许。’安石大喜,谓曰:‘君且得见,盍为上道之。’立荐对。神宗问青苗事,其对如曩言,于是诸言新法不便者,帝皆不听。”这是他谎报军情,以求仕途之升迁,他靠着阿谀奉承升官至御史中丞。元丰二年七月,李定与舒亶劾苏轼之《湖州谢上表》怨谤君父,借此搞文字狱,逮轼赴台狱穷治,李定亲自鞫狱,幸好苏轼遇到赦令,于元丰二年末以黄州团练副使安置,次年二月苏轼抵湖北黄州。李定一日于崇政殿门外语同列曰:“苏轼乃奇才也。”别人都不敢说话。李定之为人只是一个属于小人的典型案例,此外如吕惠卿等都是王安石一边的小人。在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一边中,同样也有小人,如邵伯温的《闻见录》对王安石完全是无中生有地造谣攻击,清人蔡上翔作了详实考辨。 
   
  那么君子之间又是如何相处呢?《论语·子罕》:“子曰: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那就是要敬重和提携后起之秀。以王安石为例,在年青时,曾巩与王安石游,他把王安石的文章给欧阳修看,欧阳修为之延誉,文彦博为相时,荐王安石可不次进用,王安石与司马光还是朋友相处。《论语·子罕》:“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孔子这句话的意思是,可以和他一起切磋学问,未必可以与之达到同一方向的治国之道。可以达到同一方向的治国之道,未必可以采取相同的方法和原则。可以坚持同样的原则和方法,未必能采取同样的灵活性。孔子这段话说的君子与小人之区分只是各自为人之德性上的区划,但君子之间同样可以存在政见上的差异。王安石在熙宁二年拜相,是欧阳修、文彦博他们不断延誉和推荐上去的,王安石推行新法以后,当年推重王安石之君子们,几乎众口一词地反对王安石的新法。《宋史·王安石传》称:“吕公著、韩维,安石藉以立声誉者也;欧阳修、文彦博,荐己者也;富弼、韩琦,用为侍从者也;司马光、范镇,交友之善者也:悉排斥不遗力。”这说明君子之间,同样可以出现道不同不相为谋的局面。君子固然以义相聚,但各自对当时什么是对国家、人民有益之义,理解可以各不相同。故党争不只是出现在君子与小人之间,同样可以出现在君子之间,君子之间也会有互相排斥的一面,但他们不会不择手段地把对方往死里整。而小人对待不同政见者,则往往不择手段,甚至往死里整。 
   
  王安石与苏轼都应归属于君子一类,《宋史·苏轼传》载:“轼见安石赞神宗以独断专任,因试进士发策,以‘晋武平吴以独断而克,苻坚伐晋以独断而亡,齐恒专任管仲而霸,燕哙专任子之而败,事同而功异’为问。”这就公然与王安石在政见上唱对台戏了,而且不止一处。王安石当然容不下苏轼了,轼遂请外任地方,于是通判杭州。王安石对政见相异者的态度还是相对宽容的,如司马光只是让他在洛阳编撰《资治通鉴》,经过十五年的努力完成了这一史学巨著,苏轼则在杭州为通判,免得大家在京师互相倾轧。而李定这些小人便与王安石不同了,以苏轼为诗讪谤,逮苏轼赴台狱,必欲置之死地。这就是君子与小人如何处理不同政见之间的区别。 
   
  神宗去世以后,哲宗尚幼,太皇太后临政,自洛阳召回司马光,完全反王安石新法而行之。司马光力排众议,他针对“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的议论,声称:“先帝之法,其善者虽百世不可变也。若安石、惠卿所建,为天下害者,改之当如救焚拯溺。况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宋史·司马光传》)司马光这话有缺陷,一是对王安石的新法采取一棍子打死,缺少分析的态度,这是非理性的情绪化的话,为后来的党争留下隐患。当时便有人向司马光指出:“熙、丰旧臣,多憸巧小人,他日有以父子义间上,则祸作矣。”但司马光不听,后来果然因此出现新旧党争。哲宗亲政以后,以“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为据,再翻一次烙饼,那就是元祐党争。这样的反复并不利于正确地处理问题,反而变成人与人之间互相情绪化的伤害,为小人们的搅局留下了空间。当时司马光“罢保甲团教,不复置保马;废市易法,所储物皆鬻之,不取息,除民所欠钱;京东铁钱及茶盐之法,皆复其旧”,“青苗、免役、将官之法犹在,而西戎之议未决。光叹曰:‘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于是他提出“免役五害,乞直降敕罢之”。这个问题当时便引起争论了,章惇当庭表示反对,他说:“如保甲、保马一日不罢,有一日害。若役法则熙宁之初遽改免役,后遂有弊。今复为差役,当议论尽善,然后行之,不宜遽改,以贻后悔。”(《宋史·章惇传》)章惇此言对熙宁新法还是抱分析的态度,不要草率恢复旧章还是对的。其实章惇的思想是跨二边派系的,章惇的老师是邵雍,那是站在司马光一边的,他在政见上则与司马光为异。于是司马光转而要苏轼来恢复差役,差官置局。《宋史·苏轼传》载: 
   
  “轼与其选。轼曰:‘差役、免役,各有利害。免役之害,掊敛民财(指免役法,依户等高下出钱免役,操作层面上下其手,以为民病),十室九空,敛聚于上而下有钱荒之患。差役之害,民常在官,不得专力于农,而贪吏猾胥得缘为奸。此二害轻重,盖略等矣。’光曰:‘于君何如?’轼曰:‘法相因则事易成,事有渐则民不惊。三代之法,兵农为一,至秦始分为二,及唐中叶,尽变府兵为长征之卒。自尔以来,民不知兵,兵不知农,农出谷帛以养兵,兵出性命以卫农,天下便之。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今免役之法,实大类此。公欲骤罢免役而行差役,正如罢长征而复民兵,盖未易也。’” 
   
  苏轼的话还是对的,要实事求是,不能凭情绪的冲动在重大政策上搞翻烙饼的措施。为此二人辩论于朝堂之上,既然苏轼拒绝了司马光的任职,司马光只能找当年为王安石起草免疫法的曾布来恢复原来的差役制度。王安石执政时,曾布与吕惠卿一起创设青苗、保甲、助役、农田之法。《宋史·曾布传》载:“司马光为政,谕令增损役法,布辞曰:‘免役一事,法令纤悉皆出己手,若令遽自改易,义不可违。’”曾布在这一点上还是有君子之风。司马光找不到君子来助其成事,只能找到蔡京这样的小人来办这件事。《宋史·蔡京传》:“司马光秉政,复差役法,为期五日,同列病太迫,京独如约,悉改畿县雇役,无一违者。诣政事堂白光,光喜曰:‘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行之有!’”故蔡京的启用,实始于司马光,与王安石并无干系。哲宗亲政以后,《宋史·蔡京传》载: 
   
  “绍圣初,入权户部尚书。章惇复变役法,置司讲议,久不决。京谓惇曰:‘取熙宁成法施行之尔,何以讲为?’惇然之,雇役遂定。差雇两法,光、惇不同。十年间京再莅其事,成于反掌,两人相倚以济,识者有以见其姦。” 
   
  免役法只是王安石改革的一个具体政策措施,从这个具体问题的纷争上,可以见到王安石、司马光、苏轼诸君子之间可以有不同的意见,并不妨碍各自君子的品格,正确的处理方法,应该先排除情绪化的反应,暂时先搁置一下,不忙作出决断,留下回旋的余地,然后冷静、理智地对相关事物作一些历史的考察和实事求是的调查研究,才能作出比较科学的判断,因地制宜地逐渐推广。千万不要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地排斥异己,反而让小人游刃于其间,从而搅乱了大局,让蔡京一类人物靠阿谀奉承而窃据上位,一旦群臣沆瀣一气,那就可能坏了整个政治局面。 
   
  宋神宗在位十八年,即位时只有二十岁,去世时也只有三十八岁,哲宗即位,时年仅九岁。当时仁宣后听政,她是宋神宗之母,启用司马光,故哲宗在位的前八、九年是宣仁后执政。章惇与司马光同在相位,仁宣后倾向于司马光,排斥不同政见者,废熙宁新法,恢复旧有的秩序。绍圣元年,哲宗亲政,他又有复熙宁、元丰之政的意向,于是章惇再次复相位,凡元祐所革之新政,一切复之,又翻一次烙饼。哲宗在位时间不过十四年,前八年是仁宣皇后执政,绍圣亲政后有二个年号,绍圣四年,元符三年。哲宗二十五岁便去世了,执政时还是一个青少年,怎么可能执掌好国之大柄呢?哲宗去世时没有儿子,只有在神宗诸子即哲宗的兄弟中选择皇位继承人,神宗有十四个儿子,是选择同母兄弟还是其他兄弟呢?当时有过争论,章惇主张立哲宗之同母弟简王,以年龄长幼次序当立。结果王太后认为简王有目疾,依次立端王,那就是宋徽宗赵佶,是宋神宗的第十一个儿子,选谁为皇位继承人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宋徽宗即位时只有十八九岁,是一个青少年,在位二十四年,最后因靖康之难,被俘北狩,北宋王朝便断送在这个荒唐皇帝的手上。宋徽宗这个皇帝在绘画上有一点造诣,对于一个皇帝而言,这是典型的“玩物丧志”。他宠信身边的宦官童贯,徽宗即位初,蔡京被贬居在杭州,而童贯以供奉官诣三吴访书画奇巧,留杭累月,蔡京与童贯交游于杭州,史称:“京与游,不舍昼夜。凡所画屏幛、扇带之属,贯日以达禁中,且附语言论奏至帝所,由是帝属意京。”(《宋史·蔡京传》)蔡京便是如此通过小道接近宋徽宗的,这样宋徽宗决意用蔡京来代替曾布了。其实蔡京并没有固定的政治主张,哪边得势往哪边钻营。宋徽宗启用蔡京,二人在延和殿相见时有一段对话,徽宗言:“神宗创法立制,先帝继之,两遭变更,国是未定。朕欲上述父兄之志,卿何以教之?”蔡京的回应是“顿首谢,愿尽死”。(《宋史·蔡京传》)他为了讨好宋徽宗,下手就狠毒了。“时元祐群臣贬窜死徙略尽,京犹未惬意,命等其罪状,首以司马光,目曰奸党,刻石文德殿门,又自书为大碑,遍班郡国。”(同上)那就是不择手段地打击异己。同时他又设法导帝于奢侈挥霍,史称:“时承平既久,帑庾盈溢,京倡为丰、亨、豫、大之说,视官爵财物如粪土,累朝所储扫地矣。”(同上)他对徽宗说:“陛下当享天下之奉。”那就是让宋徽宗尽情地寻欢作乐,花石纲之类扰民之事便发生在这个时期,这些与王安石的改革风马牛不相及了。蔡京执政的最终结局是靖康之难,徽、钦二帝被金兵俘而北狩。《宋史·徽宗纪》之赞称: 
   
  “迹徽宗失国之由,非若晋惠之愚、孙皓之暴,亦非有曹、马之篡夺,特恃其私智小慧,用心一偏,疏斥正士,狎近奸谀。于是蔡京以獧薄巧佞之资,济其骄奢淫佚之志。溺信虚无,崇饰游观,困竭民力。君臣逸豫,相为诞谩,怠弃国政,日行无稽。及童贯用事,又佳兵勤远,稔祸速乱。” 
   
  还说:“自古人君玩物而丧志,纵欲而败度,鲜不亡者,徽宗甚焉。”其结局只能是“国破身辱”。玩物丧志以致于亡国之祸值得后人警醒,我们不反对娱乐,但还是应该寓教于乐,如果乐不思蜀那就不好了。如今老老少少都沉湎于网络游戏,那么多青少年沉迷于网吧,可不是一个好兆头,游戏业应如何发展,是值得重新审视的一个问题。至于蔡京,在宋徽宗时前后四次当国,目昏眊不能视事,由其子蔡條代京入奏,最后还是致仕退休。钦宗即位,由于形势骤变,蔡京尽室南下,天下罪京为六贼之首,“乃以秘书监分司南京,连贬崇信、庆远军节度副使,衡州安置,又徙韶、儋二州。行至潭州死,年八十。”(《宋史·蔡京传》)《宋史》将其列入奸臣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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