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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清源石化有限公司40万吨/年变压器油技改项目

 奔跑在成长路上 2020-05-09
2020年3月1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3-16 16:29:42浏览次数:154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316—2020320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联系电话:0533-23068862306856

电子邮箱:zbshbjxzxkk@zb.shandong.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山东清源石化有限公司40万吨/年变压器油技改项目

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区内,山东清源石化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山东清源石化有限公司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88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2.26%。

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原40万吨/年中压加氢装置、30万吨/年加氢精制装置进行技术改造,40万吨/年中压加氢装置新增一台加氢降凝反应器,中压加氢装置产品分馏塔新增一个侧线,利旧原有的汽提塔,新增四台换热器和六台泵,30万吨/年装置新增一台进料加热炉,新增一个产品分馏塔系统,原有的螺纹锁紧环换热器改用绕管式换热器,共购置加氢降凝反应器等国产生产设备34台(套)。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实现产品结构升级,年产变压器油30万吨、轻质白油和工业白油10万吨。其它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均依托清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山东方宇润滑油有限公司、正本物流有限有限公司等

(一)本项目产生废水包括含油废水、含硫废水、地面冲洗水、机泵冷却水、清净下水等。含硫污水进入方宇2×40t/h酸性水汽提装置处理,处理后的水部分回用于40万吨/年中压加氢装置,其余与地面冲洗水、循环排污水、机泵冷却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混合后进入厂区100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经污水站处理后的污水由管网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厂区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1直接排放标准要求。

(三)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各加热炉废气。本项目装置各加热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加热炉均加装低氮燃烧器,加热炉烟气经各自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装置各加热炉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定期开展装置的泄漏修复检测来减少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排放的VOCs、H2S、氨,厂界VOCs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H2S、氨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危险废物主要为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保护剂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支撑瓷球等需更换时,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出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垃圾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五)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六)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危害主要为蜡油储罐泄漏引发次生灾害以及酸性气管线破裂对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后,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其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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