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买一套房子,基本上都要花尽家里的全部积蓄,随着时间的推移,物业显得越发不受管控了,有的地方因为物业费太高和物业吵架,物业在某个收费不合理和物业理论。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希望取消物业。国家再出新规,物业的好日子到头了?你可能持续收到一笔收益。 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国家已经出台了新规,北京市出台了新的《物业管理条例》条例规定,业主大会可以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人或者不再接受事实服务等。若业主大会决定更换物业后,物业不肯搬走的话,超出一天可罚款10000元!这一项规定虽然暂且是在北京市实行,没有全国性的实行起来,但是只要实行效果好,其他地方也有实行的可能性! 山东已经在2020年施行的物业新规里,同样也做了类似规定主要体现两点:1、使用公共区域、公共设施需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2、在公共部位经营的收入以及车位、场地使用费等公共收益资金归全体业主共有,物业费从而也进行了调整和约束,要小区“面积过半”和“人数过半”的书面同意。还有导致绿化、道路等未达到房屋买卖合,物业费应当予以减免。 另外,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应该及时对电梯等消防措施做好巡查和养护。可以说住宅小区,就是老百姓的家,然而物业公司,就相当是业主花钱雇来的“管家”。所以未来物业的发展势必受到很多限制,如果一些物业不收敛一些,肯定面临着被取缔的风险。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房地产,而且许多大型房地产也已开始进入这个行业。竞争变得尤为激烈,优胜劣汰。对于我们的所有者而言,将来会有更多的发言权,以找到适合我们的财产。总的来说,如果说没有新规实施,小区的业主们还是与物业形成两个不同的对立面。 此网页由易有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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