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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李世民释放390名死囚,次年死囚全部回京受死,欧阳修:政治作秀

 老沔城人 2020-05-11



【古今中外】

李世民释放390名死囚,次年死囚全部回京受死,
欧阳修:政治作秀


    贞观六年,这一年死囚数量暴涨至390人。李世民施德政已经六年了,死囚数量非但没有降低,反而是直线上升,这个死囚数量让李世民十分头疼。

    李世民想了想,试图用德感化死囚。于是下令释放390名死囚,让他们回家看看家人,然后再回来受死。

    死囚得到释放之后都跑回家团圆了,一年之后这些人全部回到长安,一个都没有跑。李世民很满意,认为是自己德化有了功劳,让这些犯人改过自新,于是就赦免了所有死囚的死罪。

    长期以来,这件事一直都让李世民饱受赞誉,白居易还写诗赞誉李世民,也就是“怨女三千出后宫,四百死囚来归狱。”(ps:实际上是390,白居易化零为整,是为了让诗词更加顺口)

    但是宋朝欧阳修率先开始抨击李世民此举,认为李世民纯粹就是政治作秀(ps:求此名也)。



    李世民为什么释放390名死囚,是真心大赦天下还是如欧阳修所言是政治作秀哪?我们来看看李世民为什么释放这批死囚。

    1.李世民怒杀张蕴古,法官开始倾向于“疑罪从有”

    死囚是一年一斩的,所以不存在什么多年累积的死囚。贞观六年这一年有390个死囚,这个数字合理不合理?

    这个数字是严重不合理的,为什么?因为贞观四年,断死刑二十九人,几致刑措。(《旧唐书·刑法志》)。贞观六年,(李世民)亲录囚徒,闵死罪者三百九十人。(《新唐书》)

    李世民开展仁政已经六年了,物质水平不断提高对应的是犯罪率不断下降,为什么现在犯罪率反而上升了?贞观初年人口在三百万左右,平均一万人就有一个死刑犯,这个比例是不是太夸张了?贞观四年有29个死刑犯,两年之后就成了390人,翻了十几倍啊。这个数字让李世民都感觉到了以外,李世民还亲问大臣为什么刑网颇密?



    史书的记载就是:“太宗(李世民)既诛张蕴古之后,法官以出罪为诫,时有失入者,又不加罪焉,由是刑网颇密。”——《旧唐书·刑法志》

    张蕴古是导致刑网颇密的主要原因,因此我们不得不看看张蕴古案发生了什么。

    贞观五年八月:河内有个人叫李好德,这人没事干就经常说朝廷坏话,被告发之后就入狱了。按照唐朝法律,非议朝廷是要杀头的,所以衙门的人定他死罪,并且上报大理寺(ps:类似最高法院)。大理寺丞张蕴古裁决此案的时候发现李好德精神有问题,按照法律是可以赦免的,所以上报给李世民裁决。

    一个精神病就因为说了几句非议朝廷的话就砍头,这有点不合适,外加上李世民已经施仁政了,这不符合贞观之治的治世初衷,于是李世民就准奏,赦免李好德的死罪。结果张蕴古跑去大狱里面和李好德下棋,并且把皇帝赦免他的消息透露给李好德。御史(ps:类似纪委)权万纪觉得张蕴古心思不正,外加上李好德的哥哥是刺史,张蕴古存在官官相护的嫌疑,所以就参了他一本。



    李世民听后是勃然大怒,下令杀了张蕴古。首先张蕴古巴结刺史这件事没有定案,理论上来说不应该杀人家的,毕竟你也没调查清楚。如果只是因为张蕴古提前走漏消息,那人家罪不至死(若据常律,未至极刑)。但是李世民在盛怒之下杀了张蕴古(朕当时盛怒,即令处置),李世民杀死张蕴古之后就后悔了(“既而悔之”)。

    张蕴古因为轻判李好德而死,而他死后法官的态度迅速改变。原本唐律规定“律文失入减三等,失出减五等”,也就是说重判犯人减三等,轻判犯人减五等。而在张蕴古之后就变成了“今失入则无辜,失出则便获大罪”,重判犯人没事,但是一旦轻判犯人那就人头落地,因此法官判案往往都是重判犯人,这就是导致死囚犯数量急剧增长的主要原因,法官断案往往都持有“疑罪从有”、“轻罪重判”的想法。

    2.李世民开始修正“疑罪从有”,制定五覆奏条例

    贞观五年八月张蕴古被杀,随后死囚数量直线上涨,仅一年就增至390人。怎么办?这些人全杀了吗?不出意外的话真正要处斩的人应该就几十人,但是因为法官坚持“疑罪从无”“轻罪重判”才导致死囚数量暴增。李世民看着大量的死亡判决,自己也犯嘀咕。



    李世民怎么办?如果李世民直接赦免这390人,那不就证明这些法官错判他们了吗?如果李世民让法官重审,法官为了不推翻第一次判决,第二次审判的时候一定会找更多的证据和前例来证明这些人该死。要知道唐律规定重判要减三等,这些人会心甘情愿的减三等吗?不,他们不会,他们只会尽一切可能的狡辩,坚持要判死这390人(吏皆深文)。

    所以,李世民才搞了这么一出戏,为什么李世民不在贞观四年搞德化?为什么李世民不在贞观七年搞德化?为什么非要在贞观六年搞德化?本质上就是因为自己杀了张蕴古,严重扰乱法官判案的公正性。释放390死囚回家,本质上就是找个借口赦免他们,同时又不能打法官们的脸,要让法官们看到李世民的治世理念还是“以“仁”为主,刑罚辅之”,这其实就是修正“疑罪从有”“轻罪重判”的恶劣影响。

    欧阳修是非常不屑李世民的做法,所以在《纵囚论》中批评李世民此举纯属政治作秀(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同时,劝统治者不要为了名声标新立异,不能为了名声就违背情理(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而且李世民下令,一定要严格执行“律文失入减三等,失出减五等”的法律条文,杜绝出现“今失入则无辜,失出则便获大罪”。本质上还是劝法官认真一点,不要“疑罪从有”“轻罪重判”,重申重判犯人会失三等,强调法官应该判案公正(断狱平允)。



    同时,避免张蕴古惨案重复发生,李世民制定了“五覆奏”条例。规定判决死刑之后要重复上奏请皇帝判决,执行死刑的前两天每天都要上奏一次,执行死刑的当天要三次上奏(凡有死刑,虽令即决,皆须五覆奏)。如果违反五覆奏,那么执行官员就要流放(诸死罪囚,不待覆奏报下而决者,流二千里)。

    【总结】

    李世民的措施有没有用?当然有用了,李世民重申“仁政观点”,并且制定了“五覆奏”,完善了死刑覆奏体系,让李世民有充分的冷静时间,避免因为一时之怒而下判决。史书记载五覆奏执行后“全活甚众”,这就说明在李世民的修正下法官判决开始逐渐公正,死囚数量也大大下滑。

    李世民去世之后也就是唐高宗即位时,唐高宗问大理寺卿牢狱里面有多少犯人,大理寺卿回答“见囚五十余人,惟二人合死”。死囚数量大大下滑,这就说明李世民的仁政是有意义的。张蕴古以一死换来“五覆奏”条例,这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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