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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劳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只由公司保管是否违法?

 温柔的TIGER 2020-05-11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案 例

刘先生2013年3月到成都某IT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刘先生月薪为5000元,劳动合同只有一份,留存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2013年7月,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举报,公司没有给部分员工购买社保,劳动监察大队发现了职工人数、缴费人数不一致,缴纳金额也有问题。

社会保险部门要求公司为全体员工补缴社保费,公司解释,部分新入职员工工资中含有社保费。

经过监察大队调查,刘先生等员工表示,录用时并未说明工资含社保,社保要自行缴纳。劳动合同只有一份,签字后就上交公司,员工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文件。

由于公司一直拖延执行劳动监察的行政决定,刘先生不得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要求公司给员工提供有效合同并补缴社保费用,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否会支持刘先生的仲裁申请?结合本案例分析,劳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只由公司保管是否违法?

案例解析

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刘先生的仲裁申请,劳资双方签订合同,只由公司保管是违法的。

刘先生2013年3月入职,公司认可合同只有一份,留存在人力资源部。公司在与刘先生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应按合同规定各执一份。

现张某对该合同内容有异议,且公司又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此合同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因此仲裁委员会对公司所说的合同中的约定内容无法采纳。

该用人单位将社保费用发放在工资中(暂且不论是否事实)让员工自行缴费,也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保由员工和公司共同缴纳,员工承担部分由公司代缴代扣,公司缴纳部分由公司承担费用,公司声称员工工资包含社保而不缴交是违法的。

综上所述,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公司一定要规范操作,劳动合同签订后,公司和员工应给各留一份,并且具有同等法律效益。否则,在发生各类纠纷时很难判断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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