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这“八鲜”,不许卖不要买

 窗前有树905 2020-05-11

为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严厉打击禁渔期贩卖野生鱼等行为,5月9日上午,我市渔政部门联合椒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市区农贸市场开展突击检查,并逐一向摊贩讲解禁渔政策和相关知识。

5月9日一清早,执法人员先后来到万济池菜场、界牌菜场,仔细查看各个摊位的在售海鲜情况,并要求摊贩出示进货凭证及相关的票据,盘问其进货来源。对没有进货凭证或凭证不完整的经营者,执法人员要求其尽快完善、合法经营。

同时,执法人员要求每家海鲜摊位张贴宣传单,使买卖双方都熟悉伏季休渔相关管理规定,共同保护海洋资源。

“禁渔期间,各经营户需按照相关的‘索证索票’政策进行合法的海鲜销售。”市海洋与渔业执法队执法科副科长张雷说,经过连日来的有效宣传,市民对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但仍有个别商贩抱着侥幸心理在偷偷售卖少量虾蛄,已交由市场监管局进行处理。

此外,为了从源头上控制违禁渔船出海,我市加强船舶监控和常态化巡查,确保每天至少有一条渔政船在海上执法巡查,市场监管局每天也会派专人进驻到各个市场检查。“下阶段,我们部门将继续联合市场监管局,抓好违禁渔获物的销售管理。”张雷说。

据了解,按照市场惯例,在伏季休渔一周后,也就是自5月8日开始,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水潺、虾蛄这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禁止销售。接下来,水产冻品及养殖类产品将成为海鲜消费的主角。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