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臧云律师接待的很多当事人中,有一个令人痛心惋惜的现象:明明当事人很有理的案件,但臧云律师却不得不拒绝代理。哪怕当事人再三请求,臧云也会执意拒绝。虽然臧云律师不能保证把每个官司都打赢。但臧云律师有自己的底线:根本不可能打赢的官司,臧云律师是不绝对不会接手的。哪些官司是根本不可能打赢的呢?种类繁多,今天只说一个:超过起诉期的行政诉讼案件! 说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一个连很多没有接触过行政诉讼案件的律师也搞不清楚的一个问题。简单来讲,就是原告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起诉,否则,将面临法院根本不予立案的后果。对于行政起诉的期限问题,臧云律师曾经专门写过一篇文章。这里就不再赘述了。为了提醒广大的当事人,特举个类似的例子:你可能是个能力出众、水平高超的拳击手,但是你在准备参赛时没有按照比赛规则规定的时间到场,那么对不起,你的实力也只能在家里展示了。至少,赛场不会给你找个机会了。所以,老百姓打官司,不要只讲自己的一套道理,更不能固执的认为自己想得通的就对,想不通的就必然不对。实际上,法律的那套规则,不是谁都搞明白的,更不是谁都能理解的透彻的。而打官司,显然靠的就是冰冷的法律规则。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这么一个重要的问题,有些当事人为什么会错过呢?这个问题不问则以,一问之下,十分之九的当事人会满肚子的委屈:我们一直在告状啊!我们找信访、找纪委、找书记、找什么长。我们一直在告这个事情,怎么就能过期了呢!诉讼时效应该中断啊!遇到这种情况,臧云律师也只能是好言相慰,然后劝退——至少不要在把时间和财力浪费在行政诉讼上了。这里,臧云再次提醒大家两点:1、行政起诉期限不同于民事诉讼时效,千万不要张冠李戴。2、行政诉讼的告状,只能是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信访、交涉都不等于告状,更不能中断起诉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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