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征地报批前,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必须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签订协议

 司马健哲学讲堂 2020-05-14

改革土地征收程序,将原来征地批准后公告改为征地批准前的公告。建立征地报批前的调查、评估、公告、听政、登记、协议制度,征地前先开展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再进行社会稳定的风险评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公告的时间不少于30天,倡导和谐征地。征地报批前,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必须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签订协议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