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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蔚:佛教界的三个“毒瘤”必须割除——读苏曼殊章太炎《儆告十方佛弟子启》

 昵称16627923 2020-05-15

佛教界的三个“毒瘤”必须割除

——读苏曼殊章太炎《儆告十方佛弟子启》

李蔚

曼殊清醒地知道:佛教事业能否生存下去,不仅在于清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佛教采取什么态度,关键还在于佛教界本身的努力,“法门败坏,不在外缘,而在内因”,必须按照佛法规定,对信徒提出严格的要求,维持佛法的清净,才能使佛教从根本上立于不败之地。以日本为例,日本勋臣板垣退助创议废止佛法,日本僧徒遂以他为佛敌。其实,在曼殊等看来,根本问题还在于日本佛教徒自己,“娶妻食肉,深著世法,隳废律仪”,几与俗人无别,只是空有一块佛教徒的招牌,“纵无板垣,彼僧自当为人轻蔑”,不自克责,于人何尤!因此,他们主张应当着重从佛教界本身来要求。

那么,在末,中国佛教界有哪些弊端背离了佛教本来的教义,需要加以革除;这些弊端又是怎样产生的;怎样才算是一个真正的、不受世俗污染的佛教徒?对于诸如此类的问题,曼殊作为一位佛教徒,是怎样看、怎样要求的?这些,我们从曼殊章太炎共同署名发表的另一文告《儆告十方佛弟子启》中,可以得到圆满的解答。这篇《启》当时同《告宰官白衣启》合印成一小册子,通过友人,在国内广泛地散发过,今天还可以看到。按其价值,它完全可以列为佛教经论之一,予以流传。

                                                     苏曼殊章太炎合著

末,我国佛教界的腐败现象,按照曼殊章太炎的归纳,基本上有三类,一类是佛教徒应赴,走出寺庙,广建坛场,为人礼忏,将纯洁的宗教信仰变成索取衣食的手段;一类是佛教付法,不是由佛徒公选,而是“密示传承”,其结果,形成争权夺利,甚至发生诤讼,丑不可闻;一类趋炎附势,仰仗有权者护法,使佛教堕落成为政府的附属品,丧失了高洁的品性。

曼殊太炎逐一分析了这三类弊端的产生原因及其危害,热烈希望佛教徒觉悟起来,自己动手认真加以纠正。

关于应赴礼忏。此举流毒沙门,其祸至烈,而以广东为最甚。“礼忏之法,虽起佛门”,但其目的是为了广泛宣扬佛法,令自开悟,“岂须广建坛场,聚徒讽诵?”查其根源,昔迦王虐杀安息国人,自知灭后当堕地狱。马鸣菩萨,为之礼忏。即令如此,加以罪障微薄,尚堕龙身,“岂况六通未具,四禅犹阙,唐持梵呗,何补秋毫?”礼忏之法,徒误正修。这一观点,后来曼殊又作了发展。几年后,在致庄湘的信中批评许多的所谓“佛教徒”将自己的信仰“取为衣食之资,将作贩卖之具”。这些人,“自既未度,焉能度人”,如此行事,岂非等于“从井救人,二惧陷溺”;且所谓“施”者,与而不取之谓,“今我以法与人,人以财与我,是谓贸易。云何称施?况本无法与人,徒资口给耶?”因此,这种行为实际上是“盗施主物”。按照佛法,死后要“坐铁床,饮洋铜”的,万万不可为。

                                                      释曼殊静坐修持

关于付法。“本以僧众宏多,须入纲纪”、便于组织管理而为之,应该由耆年有德、众望所归者来担任主持,其产生方法,则“宜令学徒公选”。得法者“必若闻修有阙”,本寺找不到适当的人,“未妨兼请他僧”,但绝不可让官吏居士等与闻选事,以免选出“深于世法”的人来,妨碍佛教的纯洁性。更不能把付法搞得像俗士应举求官那样,变成对权势的追求,弄得庸俗不堪,玷污“上人”的光荣称号。

对于僧众趋炎附势,将佛教置于专制政府的附庸地位,苏曼殊章太炎特别表示了激烈地反对,字里行间渗透着民主革命的精神:

王者护法之事,虽起古初,印度四姓有分,婆罗门夙为贵

种,主持宗教,尊过王家。……即实而言,为仁由己;出其言

善,则千里应之。岂待王者归依,方能弘法?此土(指中国

传法之初,诚资世主;终由士民崇信,方得流行。时虽重羽

流,而瞿昙之尊,卒逾老子三武虽尝灭法,而奕世之后,事

得再兴。吾宗苟有龙象,彼帝王焉能为损益哉?……夫世尊制

法,“王”、“贼”并称。周武帝初年信佛,道安说法,令帝席地

听之,与设食会餐,帝自辞曰:“法师不宜与贼臣同席。”即敕

将去(见宣律师《续高僧传》)。此则“王”、“贼”同言,末世

犹知其义。至于法门拜俗,礼所宜绝。远公已来,持之久矣。

世始有称臣之法,清代遂隆拜帝之仪。斯皆僧众自污,非他

能强。及至今日,宰官当前,跪拜惟谨,檀施在目,归命为依。

乃至刊《同戒录》者,有戒元、戒魁等名。依附俗科,尤可鄙

笑。夫儒俗逸民,尚有不臣天子;白莲邪教,且能睥睨贵游。

何意圣教衰微,反出二流之下!近世基督教救世军有布斯者,

自称“法将”,随俗利人,虽小善未圆,而众望斯集。一谒皇,

遂招物议。以彼人天小教,犹当清净自持。岂有无上正觉之宗,

而可枉自卑屈?且法之兴废,视乎人材。枉法求存,虽存犹灭。

仁者弘教,当视势利如火坑矣。

以上“应赴礼忏”、“ 付法私密”、“依附权贵”,可视为佛教界的三个“毒瘤”。曼殊太炎认为:这些问题的产生,同许多佛教寺院建在城市附近有关。“一近俗居,染污便起。……不事奢摩静虑,而惟终日安居;不闻说法讲经,而务为人礼忏。嘱累正法,则专计资财。争取缕衣,则横生矛戟。驰情于供养,役形于利衰。为人轻贱,亦已宜矣。”

总而言之,他们是将佛教作为一种纯粹的思想信仰去信奉,“绍隆佛法”,自利利他,“悉以义解为本”,“欲得义解,必持经论”,反对此外而附加上去的一切东西,反对以利己主义思想去沾染清洁的信仰,更反对依附权贵,有失佛教固有的尊严。这里,体现了他们的自由的思想,独立的人格,以及不为世俗、权势所动的道德观念。他们追求的乃是纯正的佛教徒,一个为传说所塑造的、延续了两千年的、受人尊敬的圣徒的形象,而摈弃当时广为存在的穿着袈裟、争权夺利的俗人。而要达到这一点,就必须废止礼忏,“无贩法名”;正确付法,“无诤讼名”;反对趋炎,“无猥鄙名”,他们说,“能行斯义,庶我薄伽梵教,无泯将来。”

苏曼殊章太炎对佛教事业一往情深,在这篇《启》的最后,他们写道:

            某等闻熏未周,方便尚缺,悲正法之将灭,惧邪见之堕人;陈此区区,无补毫末。亦

    谓应时便用,切要在兹。若十方大德,恕其狂愚,加以采录,挽回末法,或在斯言。若其不

    尔,便恐智日永沉,佛光乍灭。虽有千百法琳,恒沙智实,亦无能为役矣。

(录自拙作《苏曼殊评传》166-169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0.此节原题:“五十二 、佛教必须改革”。此次重发,增添个别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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