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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残忍是从哪里来的?

 魏春田 2020-05-16

最近网传消息,今年10月20日,14岁男孩蔡某某,将美术班补课结束的受害者王某骗到家中,欲对王某性侵,遭到拒绝后,对王某进行殴打,后担心王某将事情说出去,连刺七八刀将王某杀死。

看了报道,心情沉重,也知道,这个残忍的蔡某会因未达法定年龄而被无罪释放。

用百度搜索了一下,发现未成年人犯罪的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残忍。

陕西神木6个未成年人,最小的14岁,最大的17岁,其中还有两名女生。他们把一名15岁少女带至宾馆强迫卖淫,因嫖客不满意,就脱光少女衣服,轮流用皮带、拳脚、砖头等进行长达数个小时的殴打。少女死亡后,将她肢解、掩埋。强迫卖淫、肢解、埋尸,这在恐怖电影里才能看到的,却实实在在发生在这些未成年人年手里。这使我想起在非洲和拉丁美洲挎着枪拿着刀的少年兵,他们杀起人来的冷酷让很多以魔鬼自诩的成年人都瞠目结舌,他们不是很像魔鬼而就是魔鬼本身,只是披了一张人皮而已。 

类似这样的例子还很多,为什么一个未成年人会如此的残忍,我以为是教育的问题。 

本来先天的人,动物性一定多于人性,而动物性的最大特点是弱肉强食。对于什么是弱肉强食相信看过《动物世界》的人都知道,是血淋淋的猎杀,是你死我活的争斗,是狼吞虎咽的撕咬。

人年龄越小兽性越大,而剥夺兽性,让人性回归,唯有依靠教育。这么多年,学校与家庭只教如何考试,不教如何做人,才会培养出这样一个个只知有已不知有人,兽性十足的小魔鬼。更有一层,当这些所谓的人渣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不会受到法律制裁的时候,就更加的肆无忌惮让自己的兽性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日本作家东野圭吾在《彷徨之刃》讲述了一个未成年人犯罪的故事,作者借小说人物之口问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正义存于人们心底,还是空洞的条文中?法律保护的是受害之人,还是凶手?”对此,主人公给出了答案:“犯罪哪里分大人和小孩,只有坏人而已!”

因此,对未成年人犯罪在教化的同时,必须给予法律的惩罚。

因为,“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才会了解生命的尊严及意义。”“法律保护人,但不该保护加害者。”否则,今天的宽恕换来的注定是另一场杀戮,并会让更多的未成年人群起效仿,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那必然会让百姓恐惧,而国亦无宁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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