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万打赏女主播”一案,随着媒体的深挖,出现了很有意思的事。 在媒体分别采访了王某和一位女主播。在谈话中,他们之间对相互的关系,有着天壤之别,立马成为网友的笑点。 会计自作多情,女主播很现实。王某说,在经济方面是骗她的,其他的都没怎么骗她。自己挺爱她,而且觉得女主播对他也是有感情的,“挺爱我的”。 但是女主播刚好相反,得知王某是假土豪,给我打赏的这些钱都是他从公司拿的,反应是这样的: “我当时听到就挺诧异的。我一直以为他是一个富二代,他很有钱,然后也抱着一些幻想。但是他现在跟我说,他的一个穷光蛋。我当然不会跟他走。” 王某没想到,在他眼里也挺爱自己的美丽动人的女主播,是很现实的。对他的感情是基于以为他是一个富二代。喜欢不是他,而是他的钱。 王某成了一个笑点。 不知道,王某看到这位女主播说的这段话,会不会吐血? 这公款该不该退,怎么退?成了新的焦点。这是碰到了一个新问题,代表公众的媒体、警方、律师和涉事的三位女主播,各自的说法都不一样。 被判刑的假土豪王会计,已无力偿还,没钱退。 王某妻子在媒体采访时,就表态丈夫拿公司的钱,家里根本不知道,也没花过一分钱,家里就是有钱,也不给他还,更何况家里没钱。 今天,一家媒体发表文章说,这930万应该由涉事的主播退还,因为这是公款,属于非法侵占的赃款,与普通赠予有本质区别。如果不退,等于侵占赃款,依法可以追究。 看似很有道理的退款,在律师这里却不是这么回事。 在律师看来,要求退款这是法理的逻辑性错误。律师认为要求主播退款于法无据。 王某和女主播之间的打赏关系,就是我表演节目,你看我直播,你看高兴了,自愿给我打赏。首先这是属于自愿赠予行为,没有任何前置和附加条件。 其次属于赠予行为,在我每次直播完毕,双方的法定关系即终结。 所谓赃款,对女主播来说,她们并不知晓。另外,王某和女主播之间的赠予关系,和侵占赃款没有法理上的关系,就像一贪官,把赃款用于消费,难道还要让商家把钱退回,就因为支付的是赃款。 金钱在流通领域只有真币假币之分,没有赃款非赃款之分,要不然,这个世界就乱套了。 对此,办案的警方认为女主播的收入是合法的。而涉及的三位女主播,分别是120万、140万、160万。 女主播她们又是怎么回应这个问题的?冯某莫很爽快,对打赏的160万,退钱可以,没什么不可以。 意思是她又不缺这点钱。 6月14日,另一位女主播“肉包瞳”发文澄清此事,当时会计王某在酒店自杀救人的是她,穿情侣鞋的不是她,总统套房长什么样她不清楚,抢救的费用也是她出的。等王某父母要走了,还给了他们一些钱。 至于打赏那120万,平台扣一半公司扣一半,上海的公司几个月工资也没发给她,她只想回归正常生活,但如今的言论让她没办法平静生活下去。 她的意思是现在要让她退,怎么退?名义上是给她打赏,打赏的又不是现金,只是购买后转换成的礼物,而且购买礼物所支付的钱,也不是直接打到她的账户上的,是打到了平台的账户里。 另一位娇某儿,至今没有回应。 这930万打赏的公款,该不该退?怎么退?由谁来退?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谈谈你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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