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外省业务已办结后回京参保的; (2)一次性清算业务办结后重新参保的; (3)办理过转居民养老保险的,需要清理信息以便享受居民养老保险相关待遇的; (4)之前只上过工伤保险,需要清理信息以便享受居民养老保险相关待遇的。 办理时需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及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之前办理的清算/转外省/转农保业务已办理完毕,本人确认款项已收到,申请办理数据清理以便正常参保,并签署本人姓名。上述第(4)种情况需注明:本人之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现需在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关待遇,申请办理数据清理。 在非本人办理时,需同时收取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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