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 | 限度样品管理办法 | 页 次 | 2/4 |
QP-733000 | 版 次 | 1.0 |
1、目 的: |
藉由标准限度样品建立确保产品品质之正确性,以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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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 围: |
公司产品中所含盖之产品均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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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 义: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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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权 责: |
4.1 品保单位:负责厂内、协力厂限度样品验收、制作与承认。 |
品保单位负责量产后客户限度样品之申请、保管及维护。 |
4.2 使用单位:负责限度样品的申请保管及维护。 |
4.3 开发单位:负责量产前客户端限度样品的制作、申请与追踪承认。 |
5、参考文件: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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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 容: |
6.1 流程图 (如4/4)。 |
6.2 管理重点 |
6.2.1 限度样品由作成单位承认发行后转交使用单位使用。 |
6.2.2 使用单位接收后须编列管理
No.及建立『限度样品一览表』。 |
6.2.3 限度样品无法满足要求时,由使用单位申请报废处理。 |
6.2.4 使用单位须每年于12/31日前对限度样本盘点一次、保持 |
限度样本一览表之正确性。 |
6.2.5 限度样品有效期限一般为一年,若客户有要求时则依客户要求执行 |
使用单位应把限度样品保管及维护好避免因储存及使用不当造成限度 |
样件失效。当限度样品不能满足客户或生产品质要求时品保单位应及时 |
通知相关单位及客户,重新制订适当之限度样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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