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18日,华北人民政府等20多家单位在北京饭店举行盛大宴会,招待参加政协会议的著名人士。 会后,竺可桢在日记中写道:那天有五百多人到会,“一席西菜加葡萄酒,费用相当可观。如以每人六千元计,即三百万元,或三万斤小米也。” 相比之下,张元济则干脆“辞谢不往”,并在日记记录了以下几件事。 一是电报费的事 张元济向大会报到以后,因为要处理公司事务,便委托大会招待处往上海发了一份电报。事后他多次向该处邓主任询问花费几何,邓都避而不答。 无奈之下,他只好让人去电报局打听价格,然后把电报费交给邓主任。然而,邓还是再三推却,并说账目已付出,再收钱就不好处理了。 于是张元济恳切地对邓主任说:公款不可滥用,如果这笔钱实在不好处理,也应该留在招待处当作公费使用。 二是零用钱的事 当时张元济已经年过八旬,为了照顾其生活起居,有关方面允许他的儿子张树年到会陪伴,并给张树年送来作为补贴的“零用钱”,但是张元济却表示“不能领受”。 这时,一位代表(大概是小组长或联络员)告诉他:这是“规定供给,不必过谦”。 张元济对此人说:我们“父子二人来此,食宿已极受优待,何敢再耗公款”?以后送来,“断不能从命”。 一个月以后,张又在日记中写道:“招待处送零用费一万六千元。于原单上注明‘不敢领受’。” 三是洗相款的事 会议期间,毛泽东约张元济游览天坛,同行的还有陈毅和七八个摄影师。 事后张给陈毅去信索要照片,并询问价钱,表示要照缴不误。我不知道陈毅是怎样回答的,但是按照张的作风,这笔钱是肯定要付的。 为什么张元济有这么多不适应呢?我以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寻找原因。 第一,中共从建党到建政的很长时间里,一直实行衣食住行全部包干的供给制,但张元济始终依靠的是开销自负的薪金制。 第二,张元济在抗战前夕写过一本小册子,名为《中华民族的人格》。 书中说:这个社会为什么“迷漫着一种骄奢、淫逸、贪污、诈伪、颓惰、寡廉鲜耻的风气”呢?这与人们只注重知识的灌输、却把人格的扶植放在脑后有关。这样做的后果,很容易诱导人们置良心于不顾,去竭力追求物质的享受。有的人甚至以为,“只要抢得富贵,免得贫贱,……什么都可以不管了”;长此下去,只能造成整个民族的堕落。 这就是他公私分明、一介不苟取的真正原因。 蔡元培与张元济是同科进士。蔡先生说:“必有一介不苟取之义,而后可以言共产;必有坐怀不乱之操,而后可以言废婚姻。”用这句话来解读张先生和他的时代,可谓恰如其分。 写到这里,真有一种白头宫女话玄宗的况味。这让我特别悲凉、特别失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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