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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养陆生野生动物 补贴标准定了

 紫微o太微o天市 2020-05-22

了解政策详细内容,请扫二维码。 制图/王玺

株洲日报记者 李军 通讯员/周轩 张和生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对依规退出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予以相应补偿,并明确了首批14种人工繁育退出物种的补偿标准、补偿资金安排,以及处置方案等。

首批人工繁育退出的陆生野生动物是哪些,相应补贴多少?对受政策影响的贫困户如何帮扶?相关养殖户对此有何心声?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案例】 果断转型迎接“新生”

5月20日早上5点多。炎陵县鹿原镇。曙光初露,林鸟啁啾,48岁的刘会群爬起来匆匆洗漱,照例开始一天的忙碌。提着篮子,手持镰刀,她趟着露水来到自家地里割猪草。回来把草料摊在圈栏,10多头豪猪用鼻子嗅了嗅,耸动着满身长刺吃起来。

对于竹鼠,刘会群坚持生态养殖不喂饲料,而是喂从山上新割的冬茅杆。喂完动物再做些家务,一上午很快就过去了。吃过午饭打个盹,她就得去放牛、羊,到了晚上,又得喂动物。

刘会群这样忙碌6年了。养殖基地是她和丈夫唐仕旺办起来的,2014年,做了近20年建筑的唐仕旺拿出积蓄创业,刘会群喜欢动物,看当时行情也不错,建议丈夫搞野生动物养殖。租地、建房、修路接水电,他们前后投资约300万元,建成了约150亩的养殖基地,养殖石蛙、竹鼠、豪猪、野鸡等多个品种。

唐仕旺夫妻坦言,办养殖基地前期投入大、养殖成本较高、竹鼠等野生动物的成活率也不是很高,目前他们没赚到钱,反倒还贷了款。原本,他们盼着今年会有起色,没想到疫情又泼了一盆冷水,导致亏损了三四十万元。

这次省里有补贴政策,唐仕旺夫妻俩养的50多只竹鼠、10多头豪猪能享受相应补贴,他夫妻俩都很感激。唐仕旺想不搞养殖基地了,刘会群却说,“我们可以调整转型,多养些牛和羊。”最近,他们搭起了牛棚,养了10多头牛。唐仕旺和刘会群夫妻说,“办法总比困难多,遇到问题就要自己想出路”。现在,他们盼着养殖基地的陆生野生动物能快点退养,补贴能及时到位,好早点清出地方养更多牛羊,“一年快过了一半了,牛羊的生长也要时间,要赶紧做其他打算。”

资料显示,株洲全市涉及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单位共169家、从业人员464人,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从业人口111人,存栏在养的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242万只(条)。

政策聚焦

首批退出这14种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

《意见》明确,退出补偿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人工繁育退出的物种为王锦蛇、眼镜蛇、水律蛇、竹鼠、豪猪、果子狸、小麂、鸿雁、灰胸竹鸡、豚鼠、白骨顶、红骨顶、斑嘴鸭、绿翅鸭等14种。其中,人工繁育主体自主确认且经林业部门同意为非食用性用途的,不予补偿。

哪些人能享补偿?《意见》规定范围是以下人工繁育主体:持有合法有效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为合法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业合作社(企业)代养且签订代养协议的;2020年2月24日前,向县级林业部门提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申请且符合条件的。

补偿资金由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财政按照3:3:4的比例承担。首批14种退出野生动物有相应补偿标准,比如竹鼠每公斤补偿75元,豪猪630元每头。

《意见》要求,各级部门应在5月25日前,核实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存栏的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重量)、用途以及持有人工繁育许可证件等情况,并于6月10日前落实补偿工作。

至于第二批人工繁育主体退出的物种,《意见》提出,待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调整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后确定,也将对其人工繁育主体进行补偿。

对相关贫困户和边缘户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

《意见》规定,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分类引导、能转尽转”的原则,各级政府应组织林业、农业农村、发展改革、扶贫、金融、卫生健康等部门采取多种方式支持陆生野生繁育主体转型发展。

对相关贫困户和边缘户,在补偿范围内的,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办理;补偿范围之外、且因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产业受损的,参照规定的标准给予一定补偿。

对受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影响的贫困户和边缘户,要到户到人制定帮扶计划,实行“一对一”转产转业精准帮扶。

针对引导转产转型问题,《意见》提出,林业部门对食用转为非食用用途的相关审批,可特事特办;重点支持转型发展林下经济、营造林、林产品加工的繁育主体,对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给予重点支持,对属于贫困户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优先推荐到林业公益岗位。对转型发展农产品加工的,转型发展畜禽、果蔬、茶叶、油茶、中药材等产业的,均给予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意见》还要求,贫困户和边缘户想转型发展其他产业的,扶贫部门在产业扶贫资金上要给予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对到期还款困难的,适当通过展期、延期、续贷或调整还款付息计划、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及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方式予以帮扶。

在养陆生野生动物怎么处置?

对首批14种退出的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的处置,《意见》及附件要求,补偿到位以后,县级政府须组织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科技、卫生健康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村委会(居委会),对首批14种退出的在养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进行处置。

处置方式有三种:对我省有自然分布区或历史分布区的在养野生动物科学实施放归自然;对具有科研、药用、医用、展示等价值的在养野生动物,依法依规转作他用;对不能采取上述措施处置的物种,实施无害化处理。

同时《意见》要求,放归自然的,放归数量要控制在科学核算的生境容量内,确保不造成生态危害;无害化处理采取深埋法、焚烧法等方式处置,可委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处置,最大程度减少风险隐患。

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怎么禁?

《意见》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联动执法,严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林业部门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开展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制定野生动物保护行动计划,完善野生动物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加强市场和网络交易平台执法监管,防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流入市场、餐馆、酒店,加大打击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力度。同时,公安、农业农村、邮政、海关等相关部门,也要按职责做好野生动物保护与执法监管。

新闻链接

首批14种退出的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及补贴标准

王锦蛇120元/公斤

眼镜蛇120元/公斤

水律蛇120元/公斤

竹鼠75元/公斤

豪猪630元/头

果子狸600元/只

小麂2457元/头

鸿雁378元/只

灰胸竹鸡57元/只

豚鼠24元/只

白骨顶74元/只

红骨顶53元/只

斑嘴鸭95元/只

绿翅鸭76元/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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