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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河东流

 文化龙乡 2020-05-25
元丰四年至宋哲宗绍圣元年(10811094)元丰四年,河决澶州小吴埽,注入御河,东流断流,又恢复北流。哲宗即位,“回河东流之议起”。元三年(1088)户部侍郎苏辙反对回河,他说:“河之性,急则通流,缓则淤淀,既无东西皆急之势,安有两河并行之理?”元祐五年(1090)八月,提举东流故道李伟言:“大河自五月后,日益暴涨,始由北京南沙堤第七铺决口,水出于第三、第四铺并清丰口,一并东流。”(《宋史·河渠志》)绍圣元年(1094)春,北流断绝,全河之水,东回故道。此为第三次回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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