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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更民名为“黔首”与“qarabaš”(黑头人)的关系

 西西杰史话 2020-05-27

秦始皇二十六年,秦“更民名曰黔首。”

“黔首”这个称呼的出现实际上比这个时间要早。《礼记·祭义》:

“因物之精,制为之极,明命鬼神,以为黔首则。百众以畏,万民以服。”

这是目前传世文献所见最早的“黔首”。

一种说法是《礼记》中的这段话并非孔子的原话,“录记之人在后变改之耳”,是后世记录的人用“黔首”替代了孔子的原话。

《吴越春秋》和《越绝书》都提到子贡使齐见陈成恒的一段话:

“今君悉择四疆之中,出大臣以环之,黔首外死,大臣内空,是君上无疆臣之敌,下无黔首之士,孤立制齐者,君也。”

这两段话,一为孔子语,一为子贡语,时代相差不多,都提到“黔首”,或许当时的确已经出现把平民称为“黔首”的语言现象。

秦诏版“黔首大安”

“黔”的意思是黑。为什么把民称为“黔首”?

一说是因为头黑。可能是说一般平民要劳作的缘故,风吹日晒,故而头黑;

一说是因为秦人服饰“尚黑”,“凡人以黑巾覆头,故谓之黔首,犹汉仆隶为苍头,以其苍巾为饰也。”

这两种说法似乎都有理,孰对孰非无从判断。

笔者认为,“黔首”一词从语言学上有对应于突厥语系“qarabaš/kara bax”(奴隶)一词的可能性。

突厥语之qarabaš/kara bax(黑头人)

《突厥语大辞典》“kara”(黑)条下:

kara bax,黑头,这是称呼奴隶们用的词,男女都一样,其含义是“黑脑袋”。

kara(qara)在突厥语系和蒙古语系中意为“黑”;bax(baš)意为“头,首”。

这个词在回鹘文契约文书中比较多见,如:

puking////är qarabaš nïng baš bitigi ol

(男奴隶普金克的头契)

又,

iki yigirmi yašïγtaq küŋ atïγ qïz qarabaš-ïm-nï inicük-kä toγ uru tomïtu sattïm

(“把我的一名十二岁的、名叫塔克·坤的女奴合情合理地卖给了依尼楚科” 《喀林·喀拉卖女奴契》)

虽然qarabaš可以作为商品买卖,但另一方面,他们似乎也拥有自己的财产,并从事一定的职业如铁匠、织布等为主人服务。甚至,在一些文书中,qarabaš可以与主人之子一道继承遗产中的份额。

如一件文书说:

“吐尔迷失(家奴名)将同我的新生儿子一样得到同等份额的遗产”

另一件说:

“我托依纳克斯拉的家产要我儿子与家奴安索平等分取。”

因此,qarabaš的地位更像是农奴,而非奴隶。

黔首与qarabaš的同源性

从语言学上,黔首与qarabaš或许是同源的。

《说文》:黔,黑也。其廉反,拟音tɕʻ iæn。《说文》中还有一个“黚”字,意思是“浅黄黑”,巨淹切,与黔音同。段玉裁注说:

“《地理志》犍为郡黚水作此字。许水部作黔水,音同故也。”

所以,黔、黚是通假字。或者就是同一个字的不同写法。

黔、黚上古拟音为gjam、gram,与突厥语系之qara/kara具有同源性。

同时,在壮傣语系如老挝语中,黑的读音为kam。在古壮字中,从“今”得声的字多音kam。

因此,黔的古音与突厥语系和壮傣语系“黑”的读音相近。qarabaš与黔首也当有历史渊源。秦人称民为黔首,或是秦人自身语言中便有将农奴称为黔首的习惯,或是受到边境西戎或北狄的影响。

秦始皇将民改称黔首,实际上是将平民的法律地位降低到普遍的农奴状态,要无偿为秦朝承担各种赋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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