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喆安专栏丨不动产金融研究月报:招商局REIT总收益超预期20%

 REITs行业研究 2020-05-28




喆安观点:日本不动产证券化是中国可对标最佳范本



J-REIT就是日本版的不动产投资信托。不动产投资信托,是指从2000年11月《关于投资信托和投资法人的法律》(以下称“投信法”)修改后启动,以不动产为主要运营对象的投资法人或投资信托的总称。

美国的不动产投资信托(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简称“REIT”,因而日本版就称为J-REIT或直接称为REIT。

J-REIT的投资架构
J-REITs的证券化载体是“投资法人”。

从资产端的角度,与TMK并没有太大差异,既可以受让实物不动产,也可以受让不动产信托受益权。

从融资端来说,债务融资部分一方面可以通过直接向银行贷款的方式,也可以发行“投资法人债”,与TMK发行的“特定社债”同属于第一项有价债券。特定社债是基于特定资产发行的债,而投资法人债是基于法人主体的债。

总体来说,与TMK的资产流动化载体相比,J-REIT更多的是一种资产管理的载体,融资也不局限于特定资产。而J-REIT的权益级部分被称为“投资证券”,是在日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

人们常说的J-REIT投资份额,指的就是“投资证券”。J-REIT和私募型证券化不同,J-REIT的投资份额是有价证券,流动性很高,价格时刻变化。

从资产证券化的公开性和流动性角度来看,J-REIT比TMK的确更近了一步。最明显的差异是二者基于的法律层面不同,一个是资产流动法,一个是投资法人法。

但作为资产证券化载体的角度来看,二者在资产端方面的差异不大,都是实物不动产或者不动产信托受益权;

在融资端,也无非是权益和债务两种主要方式,债务部分的融资并没有本质差异,主要在于权益级的融资。J-REIT是把权益级融资推向公开市场,作为类似于股票一样,在交易所进行交易。

对中国公募REITs的启示在于,我们以何种方式实现公募化?从TMK到J-REIT,实际上是赋予了权益级证券(一个是优先出资,一个是投资证券)不同的公开性和流动性。

对于中国的类REITs到公募REITs路径,目前探讨的“公募基金+ABS”模式,实际上是嫁接一个SPV(即公募基金)来实现公募化。这与国内的REITs结构的选择有关。

日本无论是TMK还是J-REIT,都对应于到公司实体。而中国的类REITs,无论是在ABS层面还是私募基金层面,都是以契约形式体现的,没有实体法人。

因此,我们在走向公募REITs的时候,通过嫁接契约(公募基金也是契约),完成公募化的过程,是在早期阶段发展公募REITs的现实选择,与J-REIT之路虽然不同,却也有逻辑的合理性。

从长远计,日本式的上市“投资法人”模式,或许会成为中国公募REITs的2.0版本。从1.0到2.0之路,其实没那么难。


《图解日本REIT》
日本三菱日联信托银行不动产咨询部 著
车阳 林述斌 顾晓 译
不动研(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校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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