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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Ts研究中心丨全部底价成交!南京拍出8幅租赁用地

 REITs行业研究 2020-05-28

近日,南京拍出了8幅租赁用地,总面积超26万平方米,且全部为底价成交。《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利用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支持并推动发展REITs。

作者丨REITs研究中心


2018年12月5日,南京成功出让了8幅租赁用地,总面积超26万平方米,且全部底价成交。这也是南京市第二次大规模租赁住房用地的集中出让。

在8幅地块的出让公告中明确,该批地块都属于租赁住房用地,未来将建设单身职工公寓。按套均80平方米计算,出让的8幅地块,累计出让面积约26万平方米,可建设面积预计可达60万平方米,提供住房7500套。

2017年5月,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并选择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扬州等6个城市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2017年7月,住建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南京也与杭州、厦门等城市一同成为住房租赁试点城市。

2017年9月,南京出台了《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支持符合条件的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利用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支持并推动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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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幅租赁用地的出让情况

8幅租赁用地的出让年限全部为70年,用地性质为单身职工公寓用地,面积最大的近4.2万平方米,最小的2.3万平方米,由于非住宅性质,因此均不设最高限价,起拍总价约为18亿元。

根据竞买条件,竞买人须为江北新区所属国有全资公司,竞得土地后可成立全资住房租赁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和租赁管理,按规定办理相关开发资质和住房租赁业务,接受江北新区主管部门的监管。

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拍得江北新区原化工园2幅地块;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拍得2幅位于江北新区原锦湖轮胎地块,位于江北新区生物医药谷的3幅地块分别被南京生物医药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拍得,南京软件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拍得江北新区研创园的人才公寓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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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极支持并推动发展REITs

2017年9月29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也意味着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细则的落地。

《通知》要求以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建立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并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租赁房源充足、政府监管有力、租赁关系稳定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基本建成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南京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

《通知》提出了试点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拓宽租赁住房筹集渠道。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改建后的租赁住房,水电气执行民用价格,并应具备消防安全条件。

《通知》明确表示,对南京市住房租赁工作提供金融支持。引导、协调各银行业机构创新贷款方式,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信贷投入,发挥信贷支持主渠道作用。协调国家政策性银行和部分商业银行安排一定贷款额度,对从事租赁住房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长期贷款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利用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支持并推动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对将已竣工的库存商品住房转化为出租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给予贷款支持。

2017年5月,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并选择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扬州等6个城市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2017年7月,住建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南京也与杭州、厦门等城市一同成为住房租赁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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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租赁试点 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春华此前表示,南京作为全国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只有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才能保持房子“居住”的基本属性,才能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宏伟目标。

坚定落实调控政策,让大城市住房回归居住属性

十九大报告提供了当前和今后实施房地产调控都会遵照“房住不炒”这一基本导向,今后,无论采用行政或经济手段会更加强调综合施策、长效机制。在土地供应制度上,将尽可能完善土地供给方式和规模,有效控制土地价格,尤其会逐步加大租赁土地供应。

根据南京市政府的安排,2108年南京市要完成30%经营性住房用地用作租赁住房用地的任务,同时还要开展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在金融财税政策上,国家也会综合运用货币、信贷、宏观审慎和微观监管政策,平衡好房地产产业与其他行业资金配置;在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将继续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推动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加快完善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进一步扶持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此外,继续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确保信息全面准确真实公开,实现对住房供给交易的动态监测、科学研判、有效调节。

南京市政府2018年1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

2018年1月7日,南京市政府出台了2018年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提供住房、补贴、政策等为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重大项目人才提供“安居大福利”。

其中,对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在南京就业创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无住房的,可申领3年住房租赁补贴,其中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购共有产权房。此外,申请安居的新就业高校毕业生,选择申领租赁补贴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期限长达5年。

保障措施包括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通过在商品住房中配建、竞建、竞自持,在集体土地试点建设等方式建设租赁住房,人才安居住房房源中,租赁型住房占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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