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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周氏家志●华容支]周氏汝南(濂溪华容支)堂家志续修方案

 秋雨书轩 2020-05-29

  一、家志续修范围:

        来华世祖学纬公、邦畿公、源伯公三大支,遵袭旧谱世系,三支各自成体系,搞好草册登记,完成家志初稿。

        二、时间安排:

        全部志书,计划两年完成。大体安排分为三个阶段:1999年2月至11月为宣传发动和草册登记;12月为家志初稿编纂,2000年6月第一次清样,8月出第二次清样;2000年底出书。

        三、资金预算:

        1、预计总家志册数500-600册,共需经费(包括差旅费、部分生活补贴等)约10-15万元。

        2、资金来源:预计总人丁5000人,农村人丁均10元,城市人丁均15元,干部家属人丁均20元(困难户、孤、寡、残免收)预计总收费3万元。家志每册100元,预计总收费5万元,余者靠揖款赞助。凡揖资100-900元者,志书专页刊名载入志册;1000-10000元者,刊名刊照片;10000元以上者,刊名、刊照、并刊本人简历。

        3、资金运用:总的原则是勤俭节约,杜绝浪费,把有限资金全部用在修好家志上。

        4、资金管理:筹备小组设财会员一人,建立专账,负责全部资金收、管、用。由筹备小组统一印制收费三联单,分发给各分支,由分支代收后统交筹备小组财经员,实行筹备小组一支笔审批开支的制度,定期向筹备小组公布账目。

        5、资金支出:①所有人头经费和揖资均上缴筹备小组,各分支不得截留。各分支经费开支,生活补贴按人头经费的20%拔给各分支包干使用,作为本县内及毗邻地区走访等差旅、生活费开支(生活补贴各分支视自已的资金、情况而定)。②各分支的重点族人,需要重点联系的先与筹备小组联系,经筹备小组同意者,其费用由筹备小组报销。③编纂、校对等工作人员,每个工日补生活费10元(集中工作人员,不包括各分支登记人员)这些人员工作津贴,本着农村高于城市、城市高于干部职工的原则,视经济实力和工作时间的多少,工作效力等经筹备小组评议给予适当的补贴,以调动其积极性。

        四、家志凡例:

        《凡例》是编纂的法则,遵上届续谱,实属集诸谱法之长,在体例法制、序赞志传等方面十分完整严谨,内容丰富,有一定的历史价值。但毕竟受历史的局限,有些地方已经不合时宜,本着“变通随时,不泥古,亦不趋俗”的原则,经筹备小组多次讨论整理成条,聊作新例:

        1、谱重明世系,详履历。本前例世系和世传相结合的形式,前图世系总纲,生列世传。世系到支为止,世传逐世逐人评列。世传注意世世同位,即父母在前派中排第几位,子女在本派中也排第几位。兄弟姐妹排在一起,先男后女,先长后幼,以得查询。

        2、世传要详记嗣属(写明是谁的第几子或第几女),名字、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职业、职务、职称、住址和重要简历(一般的不写)。已殁,加注殁的时间和葬法,土葬者注明墓址坟向。

        3、未成年、成年未婚仍依附父母生活的子女,均不写地址。

        在校学生都注明“读小学、中学、大学”,不作文化程度,因前途尚未限定。

        4、对照旧谱,未发现其后嗣者,注笔要慎重,旁证确凿方可注“无嗣”,不则注“嗣未详”,对未发现后嗣而殁葬又不详注“例不详”,但后面不再注“嗣未详”。切毋臆断乱注。

        5、旧谱中未成年或成年未婚而现今情况不明者,也注“例不详”。 切毋臆断乱注。

        6、远出未归,远徙而断绝联系者,无论是旧谱上已有的,还是这次了解的,都要按世传要求上谱,以示未绝后望。

        7、旧例女丁不登名字,女儿不立世传,是轻视妇女的封建观念。今定:女丁都书名字(旧谱上无法追补上就算了),女儿一样立世传。已婚女在“住址”后加配偶姓名、职业。显要对象还要写简历。

        8、更新“后嗣”概念:无论子、女都是父母所生,都属后嗣,是法定继承人,有女无子者不注“无嗣”。

        9、支持男到女家落户。象对待媳妇那样为落户女婿立世传,也要为愿意到岳家落户的族人“开绿灯”。

        10、出继者照旧例注明出继某人,嗣父名下注嗣子某,本人名前注某嗣子。其世传排的位置也随之变动,与嗣父相适应。一子双祧者,双方都注明,生父写某某子,嗣父写某某祧子。

        11、出抚异姓或随母寄养异姓者,理当归族立传。如已更换姓名,原随养父或继父入族者,不予强求。反之,收养或随母来本族者(含后裔),去留亦听任选择。

        12、未满15岁而殁者,按旧例在名后注“夭”,不另立世传。

        13、旧谱祖先的配偶称“妣”,这是出于对先祖的尊敬,用心是好的。但从字义上讲,很不妥当。“妣”称已经死去的母亲。在传志叙赞里称世祖“妣”是对的,在世传中用“妣”代替“配”是不恰当的,所以凡世传中用“妣氏”、“妣”的,不论什么辈派,一律改用“配”。

        14、不再在丈夫下附妻子的世传,而要专传,名号并列,以示夫妻平等。

        15、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异,丧偶再配,合理合法,并非丑事,应在世传中注明“离婚”或“改嫁”。如隐讳不书,子孙两代可以心照不宣,再往后去就会产生疑窦。

        16、一夫数婚,始注“配”,次注“继配”,三注“续配”或“又继”……离异而无嗣者,因无瓜葛,可不予上谱。原配离异无嗣,再娶不注“继配”而注“配”。亡故的妻子,有无后嗣都应上谱立世传。

        17、一夫几配,谁生的子女就记在谁的名下,没有生育的注“无出”。

        18、有婚约而未领取合法婚姻证的,不作配偶登记,不再用“聘”字来注明这种没有法律保障的婚姻关系。

        19、传志叙赞,力求真实突出,要富有时代感。切忌感情用事,小题大做,泛泛空谈,褒扬过当。送报的材料,要经编委集体讨论通过,主修审定,方可刊印。

        20、坚持“盖棺定论,生不立传”。排传次不按辈份,年龄而尊逝世先后。名人录以职位,事业成就,对社会贡献大小定序。

        21、这节省开支,房谱(即三大房)由各房选定专人自行编、校,如有遗漏、差错或不合凡例,主修或主编概不负责。各房编校应认真编纂,反复核对,保证质量,不负众望。

        五、家志志书:

        旧谱,三支各自成体系,分为三套,每套12册,首册和1、2、3册均同,以下为各支世传。新志沿袭旧谱,三支各仍自成体系,共分三册,即各支一册,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三支共有部分,包括序、传、记、考、赞、世译、诗文等(即首册和1、2、3册),第二部分为各支世传。新志改直版书写为横版书写。壳面精装为木红色,封面衬底为道州月岩书院濂溪读书堂图,金书周氏家志,既要美观大方,又要别具特色,纸质优良,装订精美。

        新志书本着道与时殊,今昔异宜,将旧谱有关山、水、田、土、庄屋、墓地及有关诉讼据约裁判等因土地实行国有化之后,这些据约均已经毫无作用,应予删除,否则,浪费篇幅事小,尤恐无知者据以惹事生非,触犯国家法纪,贻误非浅。礼文志,服制图,记录的祭祀文告等,与现时社会而悖,一并删除。为尊重历史,保持旧谱的本来面目,拟将旧谱收集2-3套,存县档案馆保存。以作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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