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次修订三次修正 《固废法》于1995年制定(自1996年4月1日施行)。之后做了2次修订,第一次修订于2004年(自2005年4月1日施行),第二次修订于2020年(自2020年9月1日施行)。2004年修订版又于2013年、2015年和2016年进行了3次修正。 2.从管理到处理再上升到治理 1995年制定《固废法》是为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1995年版《固废法》是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管理法”,语境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制定的地点倾倒……” 2004年第一次修订是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促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固体废物处理产业发展。2004年版《固废法》进化为“固体废物处理法”,语境是“城市生活垃圾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制定的地点放置……” 虽经3次修正仍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2018年6月24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于是提出要求,加快修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 此背景下出台了2020年第二次修订,目的就是为了推动固体废物治理相关主体良性互动,促进绿色发展、低碳生活、生态文明建设、固体废物妥善治理和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版《固废法》是部“固体废物治理法”,语境是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商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应当……” 为推动全社会互动的治理,这次修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政府、产生者、处理者的责任和其他间接相关的各类主体的责任,尤其是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监督管理的修改和保障措施的增加基本上是为了强化政府责任),明确实行目标责任制、信用记录、联防联控、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等制度。 3.寓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于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和妥善治理 《固废法》经历了从“管理法”到“处理法”再到“治理法”的演变,规范、指导、顺应了固体废物处理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到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再到妥善治理的发展历程。这种演变的动力和目的就是为了极大化固体废物处理的生态、环境、资源、社会、经济等方面的综合效益,同时,也说明一个道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根本途径在固体废物的妥善处理和妥善治理,应寓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于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和妥善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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