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出台,对农民土地的影响有哪些? 5月28日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都知道民法典的出台对于我国法律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但是有谁知道民法典对于农民朋友们有什么影响呢?即明律师就来为大家分析一下。 民法典关于农村土地的新增了三条规定: 1、第339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它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一条实质上早在2008的三中全会上就已经提出并落实,但直到这一次民法典终于明确了这一内容的法律效力,农民自此以后流转承包土地的使用经营权,就可以受到法律的明确保护。 2、第340条规定,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这一条本质上就是对农村承包合同的法律确认,并对其合同效力进行强调和重申。 3、第341条规定,流转期限为5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注意了,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期限届满,按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同样,流转期限超出了剩余承包期限的合同,合同依然有效,并不违法,此时并不需要将合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只是用来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即明律师告诉大家,这三条新增规定,主要还是对之前各司法解释以及其他法规的总结,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明确规定了,土地流转合同超过土地承包期限的,合同依然合法有效,进一步保障了农民对承包地的合法权利以及依法流转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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