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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六十二章:以道治国

 道德经不言之教 2020-06-02

 原文: 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

  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璧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免邪?故为天下贵。

译文:道是万物的奥秘。善人发挥能力之宝,不善人可以保全自身。美言可以得到他人尊重,美好的行为可以得到他人追随。不善于治理国家,有必要抛弃吗?因此,立天子、建立政府,虽然可以拥有美玉、宝马,不如贯彻无为而治的治国之道。古人为何重视无为而治的治国之道?不是说有求必得,而是说可以免去罪过。因此,古人重视以道治国。

解释:治国原则六:以道治国

自然规律,万物遵守,是万物的奥妙。以道治国,以民为本,符合国家治理的客观规律,从天下人利益的角度认识和处理问题,无为、无争、无私,利而不害,节俭、不伤人,有利于天下,如果这样,还会有什么罪过。

如果违背以民为本的客观规律,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利治理天下,就会出现难以自保的情况。

立天子、委派官员这些治理国家的具体形式都是次要的,最关键的是以客观规律治国,以道治国、以民为本。

以道治国,以民为本,按照自然规律来进行国家治理。善于治理国家的人能够发挥才能,天下大治,获得美好的声誉。不善于治理国家的人也正常啊,能力不够,但也是按照治理国家的客观要求进行治理,没有伤害人民,没有过多地满足自己的私欲,没有过错,即使有罪,也可以保全自己。

先秦时期,中国已有数千年历史,朝代多次变更。春秋时期,多国争霸,政权更迭现象也比较频繁。为争夺政权而进行的战争、政变、杀戮也比较多,很多侯王、大臣不得善终。

老子提出以道治国的观念,提倡无私、无争、利而不害等思想,是周朝立国以来占统治地位的治国思想,是保障统治者人身安全的治国之道。

不过统治者获得统治权之后,很少能够约束自己的欲望、以道治国、以民为本,很少能够无私、无争、利而不害。无道,不进行科学的国家治理,不以民为本,是中国古代王朝变更的重要原因。

现代文明最为流行的治国观念是民主、三权分立、选举等,但是依照客观规律,以民为本,服从人民的整体利益、得到人民的拥护才是国家治理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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