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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呼市2020年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公布

 何处是他乡2 2020-06-03

  “呼市2020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原则为依法招生、免试入学、自愿选择,民办学校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有关规定以学生的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发展需要,规范招生行为,创设规范、有序、健康的民办学校招生环境。同时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免试入学、同步招生原则严禁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民办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校的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安排、录取结果以及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充分体现学生自愿、家长自愿的原则。”呼市教育局副局长苏亚拉10月18日在呼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呼和浩特市2020年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及“阳光分班”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对于家长学生普遍关心的呼市2020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报名方式和录取方式等,呼市教育局副局长苏亚拉都做了相关解读。

01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包括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应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非市区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2020年小学应届结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包括具有市区户籍;在市区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能提供相应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非市区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02

招生范围

  市区民办小学可招收所属行政区域(旗县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不得跨区域招生。

  市区民办初中可在市四区范围内招生,不得去五个农业旗县或跨盟市、跨省市招生。

03

报名方式

  选择就读市区民办学校的学生,必须登录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报名学生要按照操作要求真实、准确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并根据招生计划,在网上填报市区民办学校志愿。

04

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100%;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网上报名后直接录取。

  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按照统一时间、统一程序和统一要求,由属地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工作要做到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此外,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过程中,通过“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网上报名,按照网上录取结果入学并在该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生,中考时具有“分招”资格。

  在新闻发布会上,呼市教育局总督学郭力表示,呼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原则为属地管理原则,“阳光分班”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将联合纪检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代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分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坚持公开、阳光、透明。邀请纪检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公证处、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全程参与和监督。全体均衡原则,各旗县区教育局以学校为单位把新生全部录入分班软件,保证新生全部参加“阳光分班”。分班要做到班级规模、学生性别、教师配备等各方面均衡组合。实施范围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起始年级。

  具体分班时间由各旗县区教育局自行确定。

  郭力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各旗县区还将出台2020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及“阳光分班”政策,还将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所有关于招生工作的信息,以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为准。

|来源:内蒙古晨报融媒(首席记者 张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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