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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挥一挥衣袖,向检察院深情道别

 法厉无边 2020-06-03

作者:王海,原题:临别杂记。

我挥一挥衣袖,向检察院深情道别

由于个人的原因,也是为了给家庭多做一些贡献,离开检察院来到体制外,心情复杂,思绪纷飞,20多年的检察生涯不断回闪。这20多年,我一直在检察机关工作,先是在地方,后来到最高检,经历不少事不少人,择一些记录下来,分享给大家,以做纪念。

从纠问式到控辩式

我最后一次作为检察官出席法庭,是最高检以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一起案件。这个案件本来不是我办的,抗诉后原承办检察官因有其他工作不能出庭,我就捡了个漏。这个案例后来被作为指导性案例下发,算是给我作为检察官的出庭划上了一个句号。

这距离我第一次出庭时间跨度有20多年,20多年间出庭业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学习法律的同学都会在教科书上看到,我们国家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确立当事人主义和诉辩对抗制度前,是纠问式审判。

我是1996年大学毕业,读大学时假期多次到我们县法院实习,对此也有经历和观察。那个时候公诉人出庭,主要工作任务是读起诉书和公诉词,被告人聘请律师辩护的比例也不高。宣读起诉书后,是法官出示证据、讯问被告人,公诉人基本作壁上观。被告人态度不好的,法官也会呵斥和批评。2000年前,一些基层法院法庭的硬件很差,房子破旧,一间屋子摆几个桌子做审判台、公诉席,后面放几排长椅做旁听区,最多有个吊扇。夏天开庭的时候很热,有的不是那么讲究的法官或者检察官会把制服的扣子解开,敞着怀,露出里边的背心,下面的裤腿也是卷着的。幸亏那个时候还没有配备法袍,发了也没法穿。还有一个是吸烟,法官、公诉人、律师都在法庭上抽烟,审判区烟雾缭绕,留着一个被告人被熏着。有时下午开庭,控辩审三方中午可能还各自喝了点小酒,脸红红的开庭。

等我1996年大学毕业到检察院工作时,已经实行修改后的刑诉法,采取控辩式审理,公诉人在法庭上要讯问、示证质证、进行法庭辩论,庭审制度、法庭纪律、出庭规则也也越来越严密,庭审也成为优秀检察官、律师展示功底和综合素质的舞台。逐渐的,别说庭上吸烟、工作日喝酒是绝不可能,制服不整洁,语言不规范都是不允许的。今天出庭工作也早已超越了实行控辩式审判早期注重技巧的阶段,更注重程序公正和证据,越来越成为一门学问,著述越来越多。对比今天严肃、高大上的法庭,法官主持庭审,控辩双方或激烈对抗或平和交流,充满法治精神和理性思维(多数情况下),年轻的法律人可能不敢相信当年庭审是那样的,但确实如此。

从法纪检察到渎职侵权检察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专门负责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办理、指导了不少职务犯罪大要案,有不少经历非常有意思,丰富了我的人生阅历。可以说《人民的名义》侯亮平的经历过得我们大都经历过,而且我们经历的绝对比电视里的更精彩。比如那个给犯罪嫌疑人送生日蛋糕的桥段,是真实的。在我审查起诉的一起受贿案件中,市院反贪局的同事给犯罪嫌疑人送生日蛋糕,那人被感动得不行,终于承认了犯罪事实。

当时,反贪污贿赂工作相对已经比较成熟,而法纪检察刚刚改成渎职侵权检察,正处于发展阶段,大家普遍感觉很难。一方面渎职侵权案件侦查往往缺少客观证据,不像反贪案件那样有账目、资金往来记录(包括部分贿赂案件),另一方面是因为法律适用难,理论和实务的研究不够深入,也缺少经验的积累,最主要是对因果关系的判断认识不统一。这直接体现在办案范围的狭窄上,因为不熟悉的领域不会办不敢办。一些地方停留在办理责任事故案件的层面,立案很少。我和当时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苏组长到另外一个市检查案件质量时,一个基层院的侦查监督科长是从渎检科调过来的,说渎检不好干,没案件可查,因为'这几年我们这桥没塌楼没垮锅炉也不爆炸'。那几年间,渎检的同志们一直在探索研究推动案件查办工作。我和市院渎检处的余处长办公室隔壁,个人关系也不错,经常和他们一起沟通探讨疑难案件。记得最早探索办理的国有土地出让金损失、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等方面的案件,慢慢打开局面。有一次,我还指挥县检察院渎检、刑检的同志到车站广场挖探方,补充勘查,挽回了一起拟判无罪的玩忽职守案,而在此之前大家还都认为勘查只是公安机关的事。尤其是当时最高检出台了渎职侵权检察工作40条,对工作推动力度很大。到2005年时,全市一年能够判处30起左右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已经是很多了。后来送别'两反'转隶同志时,想起那段奋斗的时光,既有感情上的不舍,又有为国家惩治职务犯罪工作发展做过点滴工作的自豪感。

师长和同事

司法办案光在学校学习是不行的,实践也很重要,没有哪个人一到检察院就能办案,要跟师傅学习,在实践中锤炼。与办案技巧相比,作风更加重要。如果跟着一个作风严谨、认真负责的师傅,无论大小案件,都认真审查卷宗,起草审查报告、起诉书、公诉意见、示证计划、答辩提纲绝不马虎,案件办结后还总结经验不足(现在流行叫'复盘'),这样就养成好习惯,提高很快。如果师傅本身大大咧咧,每个案件都是差不多,那情况就不同了。还有师傅针对案件当事人的态度,对一个刚进走上社会的新人的影响也绝对是巨大的,如果师傅对当事人生硬冷漠,徒弟一般也会这样,因为他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如果师傅做到理性平和,徒弟也差不到哪里。所以养成理念不仅仅是学习,更需要传承。我在参加工作后不久就有幸遇到了林处长,她那时候是市里最优秀的公诉人之一,作风就很严谨认真,写公文也杜绝套话空话,平常对部门也真是做到严肃活泼,团结向上(这绝对不是空话),我学习颇多,一直到现在还受益。先后遇到的几位院领导也是正直惜才的人,为我的成长给予了健康的环境和条件,也养成了我讲原则,有底线的思维。到最高检后,经历几位厅、处领导都是高人、大咖,无论是办案、研究、办文还是办事,无论是学识、作风还是眼界、思路,有了很大提升。工作多年,先后处了不少同事,包括正式的挂职的借调的,他们大多是勤奋、热爱生活、诚恳的人,对我也都帮助很多关怀很多,相处愉快,都是我的兄弟姐妹。近几年,我和同事们组织了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拍摄《守护明天》,聚集各地一批素质、颜值和能力都很高,情怀、理性和专业并重的俊才,我时常为他们感动和激励。他们现在已经很突出,但我相信他们的未来更不可限量。对大家的帮助、情谊和不舍,这里一并谢过。

理想和探索

我们处在一个不断改革创新的时代,检察工作也是如此。当年在市检察院,我们探索了繁简分流、简单案件快速办理方面的探索。在最高检侦查监督厅,我持续参与审查逮捕制度、核准追诉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尤其是我和当时的韩处长研究了几年,提出逮捕的证据要件、量刑要件和社会危险性要件是递进关系而不是并列关系,逮捕社会危险性要件是逮捕本质条件的观点,我认为对于准确把握逮捕的性质和标准颇有意义。而最重要最不易的,还是在未检办到第九检察厅,我们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做了许多过去没有做过的工作,参与和见证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转变,未成年人检察也越来成熟,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之前,未检工作主要是地方在推动,我当时是最高检侦查监督厅的'未检专人',实际上专人不专,因为我除了日常工作外,还同时联系反走私、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等专项工作。所以那时候看到隔壁总公司积极推动少年综合审判庭试点,红红火火,很是羡慕。后来,高检院先后成立未检处、未检办、未检厅,发展到今天的局面,一方面是因为院领导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另一方面,也是大家为了理想,坚韧不拔、筚路蓝缕,一件件工作扎实去做,一点一滴推进的结果。其间种种迷茫、挫折、艰辛、不易,难以言表。但这也因此成为弥足珍贵的人生经历。

对这二十多年,我充满了感情和感恩。感情是因为在这二十多年间,尤其是在青春岁月里,我和同事们一起努力工作,为检察工作乃至整个国家司法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做了一些微末贡献。感恩是因为我自己在其中也不断成长进步,所以今天才能够有信心有条件做出新的选择,换一种新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临别之际,只想说,祝愿检察院越来越好,祝愿检察院的兄弟姐妹们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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