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文学是座清冷的庙宇,我是其间修行的苦行僧

 新用户48533353 2020-06-04

当作家是我的一个梦,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之中。

我想我是有点文学天赋的。上小学一年级,学的都是拼音,我看着那些字母,头疼得要死,一考拼音就拿倒数第一,差点就留级。

到了小学二年级,开始学汉字,我记得我们学的第一篇课文就是“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我一看到方块字就欢喜得很,心想世界上怎么可以有这么优美的文字啊,只有寥寥几个字的一首诗就能把一幅雪中梅的场景给勾勒出来了。

上小学三年级,开始学写作文,我的这点天赋便渐渐地发挥出来。当我的作文被语文老师当作范文读给全班的同学听的时候,我简直高兴坏了,心想将来我一定要当个受人景仰的文学家。那会儿除了语文课本之外,我们还有一本《读物》,里面收录了很多故事。我一翻开就爱不释手,看完了还觉得不过瘾,把高年级的语文课本和《读物》都借来看了,虽然有很多字我都还不认识。

自从识字以后,我像是得了读书饥渴症,到处找书看,只可惜在物质匮乏的年代,上哪儿去找那么多书满足我的胃口。别的孩子还在田野里追逐嬉闹的时候,我已经把家里发黄的《人民日报》看了个遍,甚至连街头标语、药品说明书都不放过。

上了初中,学校虽然有图书室,但没有专人管理,很少向学生开放,开放了也常常借不到书。县城图书馆离学校比较远,加上需要借阅费,对于当时穷得叮当响、连吃饭钱都快拿不出来的我而言,这实在不是一笔划算的消费。

也有可以免费看书的地方,那就是新华书店,整个县城就那么一家书店,离学校也近。我常常利用午休的时间跑去那里看书,什么都看,腿站麻了就蹲下,蹲麻了就捧着书边看边走动,有时候看迷了,还不小心错过上课的时间,回去还因迟到被罚站。去书店看书的次数多了,店员知道我们没钱买,后来也开始赶我们走了。

上了高中,学校以图书馆的藏书倒是丰富,可学习压力大到人喘不过气来。在“大学梦”的诱惑下,我的“文学梦”暂时被搁置。只是每次寒暑假,我都不忘记借几本书回家看,可惜回到家又得帮着干农活和做堆积如山的寒暑假作业,只有在忙里偷闲的时候,才有时间看看书。不过,整个高中时代我还是抽空看了很多名著,如《呼啸山庄》《双城记》《雾都孤儿》《鲁滨孙漂流记》《德伯家的苔丝》《简·爱》《高老头》《基督山伯爵》《包法利夫人》、《约翰·克里斯朵夫》《红与黑》《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罪与罚》《唐吉诃德》《变形记》《悲惨世界》《巴黎圣母院》等等,还看了很多人物传记,对很多名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天意弄人,现实总是让我一次又一次地偏离梦想之路。考大学那年,为求个双保险,就在志愿栏里填了个“提前录取”和“专业服从调剂”,于是我便被录取到法律系去了。不过,我仍然热衷于文学,在保证法学专业课学习的同时,从图书馆里借来一本本中外名著阅读。学校图书馆每年都会举办一次读者联谊会,给借书数量最多的前二十名读者送些小礼品,我几乎每年都榜上有名。每读一本书,我都会认真做读书笔记,几年下来,写满了二十多本笔记本。除此之外,我还经常跑去新闻系、中文系听课,有时候甚至为了听一个讲座,跑去十几公里甚至几十公里之外的现代文学馆、国家图书馆和北大、清华、人大、北师大……

我看书的动机,在每个年龄段都不同。年少的时候,是被书中的展现的世界所吸引。苦闷的青春期,我是想通过看书逃避现实。再后来,看的书越多,就感觉自己的浅薄,也就越觉得自己懂得太少。文学于我,也不再是逃避的工具,有时却让我如同身处茫茫大海,让我对它产生深深的怀疑,但后来我知道自己并不孤独。

早在很多年前,叶圣陶就在文章中透露出“文学无用论”的想法,希望后代不做艺术家。鲁迅先生的遗嘱中,他提到希望孩子“不做文学家美术家”,经冯雪峰的建议以后才在前面加了“空头”二字。想来,文学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的确是被很多人怀疑过的。

记得摇滚歌手张楚某次在接受记者的采访的时候说:“有一阵我特别不喜欢演出,恐惧在台下听音乐的人。我深信艺术是带有欺骗性的,但它同时又能满足人内心的渴望。我清楚这样的演出造成的结果。人们来看你演出只是因为他对你不了解,你又挺有名的。至于你内心是怎样的他不会知道和关心。我在台上很绝望很迷惘很困惑地演,然后把这种情绪传染给听众,搞得他们也跟我一样困惑。我害怕这样,我觉得这是因为我做得不成功。后来知道是我太认真了。其实听众并不需要结果,他要的就是那种受骗的过程。”

俞平伯在《文学的游离与独在》这篇文章中说用狗咬肉骨头来描述文学的玄妙,他最后的观点和张楚说地这句话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说:“我们对于它们,固然不屑赞扬,却也不可咒诅。沉默是顶好的道路,我说。安于被玩弄也是顶好的道路,我又说”。

莫言曾说:“文学和科学比确实没有什么用处,但是它的没有用处正是它伟大的用处”。在我看来,没有现实性承诺、没有实用价值,并不是文学的缺陷,而是它的骄傲所在。如果有了价值、因为这价值而存在,它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工具;没有这种实用价值,它才是光彩夺目的它本身。

我喜欢和文字相处,近乎是种本能,是发自内心的喜欢。我喜欢冯至的“我的寂寞是一条长蛇”带给我的惊异,喜欢张爱玲用“苍凉”来形容手势,喜欢梁素溟“狂则狂矣,妄则未必”的豪气,喜欢杜拉斯近乎惊悚的文风……好的文字,能字字戳中你的心窝,让你觉得,在这世界上有大把和你一样感受的人,你并不孤独。

大学毕业,我一门心思只想做跟文字打交道的工作,不断应聘编辑、记者之类的职业,却都没成功。阴差阳错地,我最后还是去做了法务工作,但是最后又弄拙成巧地成了一名金融从业者。虽然,我在工作之余也写过一些随笔、散文什么的在报刊上发表,但星星点点,成不了大器,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宣泄,一种表态,证明我是热爱文学的,也是有点文学底子的,仅此而已。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书看得多了,也就想提笔写点东西。高中时代,我开始在校内刊物上发表作品,当时我兴奋地把刊物拿回家供着,到处跟人炫耀,作为我自恋的证据。上大学时候,我参加“校园十大手笔”的评选,看到某位评委老师居然把我写的那篇文章列为第一名的时候,我激动得欢呼雀跃。印象比较深刻的,是跟文友在学校食堂偶遇,不知咋地就聊到了《红楼梦》,我们聊到食堂打烊,然后再跑去河边继续聊,差点就聊出了爱情。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第二天就是考试日期了,可我光顾着写小说,一开笔就停不下来,写到凌晨三点,压根儿忘记了考试这回事儿,第二天差点睡过头没去参考。

我拿到的第一笔稿费是在大学时候,一共三十元,那会儿高兴坏了,飘飘然感觉自己就像个大作家。但是现在,十几年弹指一挥间过去了,我都大学毕业好几年了,在报纸上发表的千字文章却只能拿可怜兮兮的五六十块的稿费。反正就这么连塞牙缝都不够的一丁点稿费,我根本连做梦都没指望过靠它来养家糊口升官发财,有也不会使生活更美好、没有也不见得让生活更糟糕,所以,像我这样文学天赋欠缺、资质平平的人,只会把文学视为一种爱好,决不会拿它当谋生的手段。

如今,我已不再是那个莽撞青涩的少年。不再容易受外界的诱惑,心里也没有多少困惑,知道自己的能耐和责任,知道自己可以去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我的文学梦还在做,因为一个人很难改变自己的爱好,只是不再梦想成为作家。坦白说,现在再看琼瑶的小说,我觉得写得很肤浅,但真要让我提笔写,我是不大愿意的。生活让我越变越懒,慢慢的,到后来,我们会变得——沉默的时候多,说话的时候少。不是生活中已经没有了那些值得倾吐的事由,而是,懒得说,不想说,不知道怎么说,说了也觉得没意思。

文学是座清冷的庙宇,而写作是一条异常艰辛的路。大家看一段文字,几分钟就读完了,但对于写作者而言,却是一个殚精竭力的过程。你需要有丰厚的知识和阅历积淀,需要无时不刻的思考,需要通透清晰的逻辑,突如其来的灵感、出色的文采、坚持不懈的毅力还有空闲时间。

人们喜欢的不是文学,他们喜欢的是才学。才学和文学是不一样的,才学包括能力,比如赚钱能力。我不得不说,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纯粹的文学是没有出路的。像我这样资质平庸又喜欢舞文弄墨的人写出来的作品,能不被喝倒彩已是幸事。“作家梦”只是我青春少年时的一发突想,长大的我为此将不再刻意。热爱自己,随性生活,想写就写,不想写就不写,就是我的写字态度。

    当然,总会有人质疑说:你这样写,不是会影响本职工作的吗?我只能把这个理解为一种“酸”。每个人热爱的东西不一样,你喜欢健身、跑步、看电视剧甚至打麻将,又何曾影响到你的本职工作?何况我写的所有东西,几乎都是业余时间设置是牺牲睡眠时间完成的,我也从未因为爱好而放弃或疏忽过任何一项本职工作,甚至因为喜欢份本职工作,在一些领域做得比别人出色(谦虚一点说,则是不比别人差)。本职工作能给我带来更多的安全感和成就感,我又怎么会怠慢它?这种质疑明显是挺无聊的。实在还是情不自禁地“酸”,那你就这么想:她没男人爱,孤单得只剩下文字相伴了,何况写字也没让她发大财,倒是让她眼镜度数持续往上增长。这样,会不会让你觉得心里好受一些?

    我一个朋友说,勤奋是用来描述劳作的,而热爱是用来定义态度的。一旦热爱一个事物,就不存在有没空的问题,只存在热爱够不够强烈的问题。勤奋是一种被逼无奈,热爱才是一种情不自禁。因为热爱,你花一个小时才写出来的文字,我可能只需要十几分钟。也因为热爱,你花一个小时就跑完的路程,我可能需要跑两个小时。这很难理解么?

     以后的日子里,我也希望自己能做到真正的独立思考、安静地写作,不去任何人那里找认同;想一直忠于自己的内心,不迎合,不抱团。任观众来了又走。

    ps:这是很早以前写的旧文了,今天改改发出来,算对一些无聊的质疑的回应。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