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那个劝你“别扬家丑”的人,到底在想什么?

 新用户48533353 2020-06-04

与我一起做一个爱学习、愿成长的人


阅读全文约需7分钟

那个劝你“别扬家丑”的人,

到底在想什么?


文/晏凌羊

因为写了我小时候的故事,写了我的原生家庭,我收获了诸多的共鸣与理解,也收到了不少不屑和不解。

比如,有的人就这样骂我:“家丑不可外扬!你侵犯了你家人的隐私!”

这话真的把我给气笑了。

隐私,是一个法律概念,但很多人刚学会了这个词,就开始拿着它到处去道德绑架别人了。

作为一个学过几年法律的人,我想带着大家一起来界定一下:什么是隐私?

家庭地址、存款数额、身份证照片、裸照、消费记录、不可公开的日记等等是隐私。看到自己家人闹不和(闹到全村皆知)我记录下来并写了点感想,请问我侵犯了谁的隐私?

不是某一方不愿公开的信息,就叫隐私。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换而言之,因为某个人的私人信息被公开后,TA的私人生活安宁遭到了来自外界的人的侵害,那么,曝光TA私人信息的人就是侵犯了隐私权。

举个例子,如果某人伤害了我、在网上谩骂了我,我就公开其个人微信、照片、手机号、家庭住址,导致大家去“网暴”和骚扰他们,那我无疑是侵犯了隐私权。可是,我只是讲讲自己的故事,侵犯了谁的隐私权?

曾经,有某报记者街拍了一张一名男子与一女子挽手在寒风中依偎的照片,以渲染寒潮来临之境,刊登在某报头版。

没想到的是,照片中的男子致电该报,投诉报社将他和情人私会的照片登上头版,导致他老婆见报后大怒。

为何他老婆会大怒呢?因为他搂着的那个人是情妇。

此事引起大讨论,最后,不管是法律界还是舆论界,大家都认为:报社记者不构成侵权,男子这种行为大有“恼羞成怒,怪罪他人”的意味。

能把情妇带到大街上,可能只是瞒着老婆一个人,这还能叫“隐私”?

如果把隐私的范围如此扩大化,那么,伤害乃至家暴、虐待、杀害别人的人,也可以说自己的这种行为是隐私,因为他们不想让外人知道自己犯下了罪行。

与“隐私”这个词一并被滥用的,还有“家丑不可外扬”这句话。

这句话之所以会成为家庭成员的行为准则,是有历史原因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一个士族门阀横行的社会,人们特别重视家庭血统,门第尊卑。一个人的官位高低、社会地位,几乎全部由此决定。

也就是说,如果你爹是士大夫,那么,不管你多草包,你都可以通过世袭制,承袭上一代的权力、地位、资源,一辈子不愁衣食。

就这样,社会上产生了很多纨绔子弟,他们饱暖思淫欲,常有挑战封建礼教的事情发生,比如,未婚先孕、叔嫂通奸、扒灰等等。

那个时候,挑战封建礼教可能会导致官职丢失,全家沦为平民,于是,一些名门望族开始制定家规:既然我阻止不了你们乱来,那我就阻止你们把丑事传扬出去。

家里人也觉得这一条禁令比较符合自己的利益,毕竟真要把家里人的丑事传出去了,自己也会沦为平民,也没好果子吃,因此,那就帮着出丑的人遮着掩着好了。

宋朝时候,有人把“家丑不可外扬”六字写进了书里。

时间一长,这句话成为了俗语,甚至成为了做人的准则。

可是,请让我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到底是什么人,喜欢把“家丑不可外扬”这话挂在嘴边?

你没猜错,是出丑的人。

就拿我父母来说,他们特别喜欢用“家丑不可外扬”这事儿压制我。

可是,我真的受够了这种价值观。

他们极度在乎外人的看法,因此,无法忍受外人说他们半句不是。

我理解他们这么做的原因,因为长期以来,农村人就是看菜下碟,你不演得很强大,人家就看你笑话,欺负你,轻薄你,奚落你,嘲笑你。对外界的恐惧,让他们无法面对和袒露真实,热衷于带上虚假的面具,保护内心深处虚弱的自我。

可也正是“家丑不外扬”这种价值观,更让他们热衷于在外人面前表演,表演自己温良贤惠识大体,表演全家人团结友爱氛围好……在外头演累了,有气就在家里撒。你还只能受着,不能用“说出去”的方式制裁他们、让他们收敛自己的言行,因为“家丑不可外扬”嘛。

以前我刻意掩饰原生家庭给我带来的不快乐的部分,认为我把这些东西说出来是在自曝家丑或者是抹黑父母。

那时候,我还有点虚荣心,看到别人笔下的父母都那么伟大那么无私,我自己也要写写父母伟大、无私的一部分。现在,我不愿意粉饰了。

父母也只是普通人,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什么时候我们学会客观的看待他们,什么时候我们就真正长大了。

如果你一直将其置于神坛上,可能就看不到他们的挣扎、困顿、局限和无奈,就不能对其生出对同类才有的同情和悲悯,谈何理解和和解?

马蓉和李小璐出轨,也有人骂王宝强和贾乃亮不够宽容大度,因为他们外扬了家丑。对此,我有不同意见。

 

诚然,夫妻之间发生什么小问题咱可以不往外说,尽量私下里解决。

又或者,夫妻之间出现了很大的问题,但双方能坐下来心平气和地沟通,能把事情解决于内部,过错方道歉、补偿给到位,那么,我们提倡“家丑不可外扬”就是政治正确的。

可对于明星来说,“家丑”是跟自己的形象紧紧挂钩的,而自己的社会形象又跟商业利益紧紧挂钩。对于明星来说,形象=钱。

一旦明星夫妻俩要决定离婚,短时间内双方就会变成利益立场相对的对手。能不能打赢舆论战,那可是生死攸关的大事。这时候你还让人家吃了闷亏还不能宣扬?

明星的形象跟小老百姓的形象,原本就不一样。你的形象、名声不值钱,可人家的形象、名声对应的是几百万、几千万的代言费。感情谈不拢了,大家就谈钱,这难道不值得一战?

“家丑不可外扬”这种价值观的泛化,有时候会让承受了“家丑”的那一方过得苦不堪言。

比如,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人在性这件事上讳疾忌医,明明自己在床上“不行”,没法让伴侣得到满足,还不肯去求助医生。

他们认为这是“家丑”,认为自己遇到了这种问题就是自己失败(而不是生病了),只习惯用逃避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有些所谓“家丑”,其实真的只是其中一个人的“丑”,比如家暴、出轨、不良嗜好等等。

一个丈夫暴打了妻子一顿,但是他怕妻子把自己的暴力行为说出去,就给妻子洗脑:“家丑不可外扬啊。再者,你说出去了对你有啥好处,人家会嘲笑你,因为肯定是你做错了,才会被我打。”

妻子一听,心想:对啊,老祖宗都说了“家丑不可外扬”,我被打了这事儿说出去也不光彩,我还是憋着吧。

结果,你道怎样?妻子只会继续挨打,而丈夫不必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任何代价,哪怕只是名声上的代价。

如果丈夫家暴、吸毒、赌博、出轨、嫖娼,和他们处于同一个阵营的人,也特别喜欢用“家丑不可外扬”这事儿来约束因此受到伤害的人。

比如,一个男人若是干了以上几件事情,公婆就会站出来跟媳妇说“家丑不可外扬啊”。为啥呢?因为“不说出去”最符合他们的利益。

媳妇因为丈夫家暴、吸毒、赌博、出轨、嫖娼而遭受的利益损失,在他们眼里哪有作恶者的名声重要?

“家丑不可外扬”这话,在我看来应该是要丢进历史的垃圾堆的。

人们提倡“家丑不可外扬”,本质上是让那些被“家丑”伤害的了人闭嘴。

而且,常常把这话挂在嘴边的人,特别擅长偷换概念,把自己一个人丑,上升为家丑。

他们维护的真的是家庭利益么?不是,他们维护的只是自己的利益。而你作为他们的家人,你的利益是被牺牲掉的,因为他们认为你的利益不是家庭利益,他们自己的利益才是。

他们把门关起来,毒打你一顿,还不让你叫唤。明明是自己出的丑,却要你替他们遮羞。

那些因为在国外随地大小便被人曝光到了网上的人,也最爱说曝光者在“抹黑中国人”。他们自己出的丑,却要让全体中国人来给他们背锅?偷换概念这一招,他们玩得挺溜的。

要我说,你那么怕的话,当初就不要做丑事啊。自己做了丑事,却不敢承担舆论上的不良后果,还希望别人给你留脸,拿“家丑不可外扬”去要挟别人,脸可真够大的。

只有出丑的人怕臭名远扬,才会想拿这句话来保护自己,让那些不能见光的丑事消于无形,而自己却不必承担名声上的后果。

“家丑不可外扬”固然在一定意义上维护了家庭荣誉和和谐,但并不能公平合理地保障所有家庭成员的权益,这种把所有的家丑都掩盖在家里的观念是错误的。

日常家事、家人隐私,我们当然不提倡外扬,但不让扬家丑的,十有八九是做了丑事还不想让人宣扬出去的。

某些家丑,就该外扬。像家暴这种家丑,更应该头条。

能内部解决的家丑,可扬可不扬;内部解决不了的家丑,则可以外扬。不管扬不扬,对你解决问题有帮助就行。但是,当自己的生命权、健康权或其他正当权利被严重侵犯时还不敢外扬家丑,就是为虎作伥。

搞清楚这个逻辑后,我们发现:某些俗语之所以被发明出来,完全是占了便宜的那一方对吃了亏那一方的洗脑,是“方便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

全文完

欢迎分享或转发

这是最好的鼓励

一点碎碎念念

男人干出对家庭不负责任的事情后,人们特喜欢这样劝诫女性:“家丑不可外扬,对男人的要求不能太高,婚姻是需要两个人共同经营的。”  

如果情况反过来,这类人的反应便是这样的:“臭婊子居然干出这种事情来,你要曝光她,让她身败名裂,兄弟我支持你离婚。”  双标和洗脑,当真是无处不在。

因此,当别人拿某些大家听到耳朵起老茧的俗语来劝说你的时候,请先用脑子想一想“这话到底对不对”。如果不对劲,那可滚你大爷的吧。

最后,鉴于某些人的阅读理解水平一般,我们还是想说点防杠提示。本文没有让你把家里的破事儿事无巨细往外说的意思,只是引导大家去反思这一点:“隐私”“家丑不可外扬”这种词汇、俗语被过滥使用后,我们很容易被这种行为规范绑架。有时候你屈从于它,就是在鼓励丑行。

谢谢你的时间,我们相约明天见!



关注「晏凌羊」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