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感控plus运营团队 兰乖平 编辑:高少卉 导读: 感染性疾病门诊(呼吸道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的设置只是为了看发烧、拉肚子? 感染性疾病门诊的设置要求为何总是与医疗机构的实际工作严重脱节? 为何每当在国家层面的卫生城市复审验收时会把大家认为要求十分“苛刻”的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检查很严?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想略微提一下相关规范的出台背景: 2004年起,国家陆续或修订、或出台了几个法律法规,一起来看一下: 1. 200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卫医发【2004】292号 2004年9月3日 3.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和《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的通知卫办医发【2004】166号 2004年10月19日 4. 《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的就诊规定》卫办医发【2004】220号 2004年12月29日 5.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卫生部41号令 2005年2月28日实施 当然,之后还陆续出台了甲型H1N1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相关规范,此处不再罗列。 图片来自西安市卫发【2007】8号 2004年起,为什么会密集的出台与传染病相关的法律法规呢?我个人考虑应该是与2003年的SARS有一些关系的吧。当然,SARS距今已经过去16年了,随着时间的流逝,SARS之殇显然已经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如果把SARS比作一场医务人员与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暴发疫情之间的战争,那么,当年的SARS绝对不亚于一场残酷的战斗!然而,没有亲历战场,有几人能够体会在防控疫情经验不足的年代是何等的困苦与艰难? 回顾SARS之后16年以来国家控制突发疫情的历程,我们经历了H1N1流感的流行、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等致死率高的传染病疫情,相较之下,后面发生的疫情能够快速控制以及科学成熟的疫情防控经验,我们不该认为这是经历SARS之后的取得的宝贵经验么? 自那以后,每家医院每年都会进行各种突发疫情的应急演练,要求多个部门如医务科、护理部、防保科、院感科、检验科、药械科、总务科等等参与进来,我们会模拟突发疫情,把演练脚本编写的极其周全、把应急演练做的真真切切,没有人会因为当下没有发生真的疫情而对院内的应急演练敷衍对待,而我们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想通过应急演练,让各个部门熟知当突发疫情来临时各自的工作职责、掌握应对突发疫情时的处置流程而从容应对。 如果把几年一次的国卫复审比作一场国家层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疫情应急演练,那么,对感染性疾病科及门诊(呼吸道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的要求不就是演练最好的脚本么?唯一的区别恐怕就是:前者是医院内部层面,后者上升到了国家层面。我们必须清楚的知道:在突发重大疫情来临之时、在传染性及病死率高的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造访”之时,每一家医院都需要有感染性疾病门诊(呼吸道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来接诊这些“特殊”的患者、避免医院其他就诊患者被无辜传染,更需要感染性疾病科收治留观这些“特殊”的患者以减少传播、避免疫情扩散。 试想: 当然,前提是我们得有这样的知识储备:当那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我们得有合乎规范的物资储备、我们得清楚预检分诊及患者的就诊流程、我们更要严格执行医务人员的安全防护级别啊!!!——这,就是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验收的目的吧,让我们在“狼来了”的时候,医务人员会保护自己、会救死扶伤、能做一个合格的白衣战士! 看到这里,大家对感染性疾病门诊(呼吸道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的存在和定位又作何感想呢? 目前,国卫复审验收,纵观大小医疗机构,有几家医院感染性疾病门诊(呼吸道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按规范化建设了呢?国家要求背后的初衷,您了解吗? 第一次站在个人角度来思考感染性疾病科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有感而发,希望与大家共同探讨。您对感染性疾病科的规范化建设有什么看法?请在留言区参与讨论,谢谢! 不忘初心,筑梦感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