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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些人没戴安全头盔在路上“被抓”了...

 祥雲山人杨克昌 2020-06-06

昨日起

我县交警大队民警开始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

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具体通告如下

关于开展电动车、摩托车集中整治

专顶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降低事故损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当前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我大队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摩托车、电动车(含二轮、三轮);
二、整治内容:
1、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
2、非法加装遮阳伞的;
3、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超员、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步骤:
1、宣传教育阶段:自5月16日至5月31日为集中宣传阶段,通过宣传让群众知晓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加装遮阳伞、超员载人、闯红灯的危害性。对此阶段自行拆除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我大队将以教育警告为主。
2、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起为集中统一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查处一批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员载人、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等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势头,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
四、广大群众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带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公安交警的指挥和管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文明行车,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请广大市民互相告知、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自行拆除遮阳伞,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行车,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15日

这不,有些人今天刚出门

就被交警“”了!!

交警对他们

进行了批评教育

并现场劝诫,一定要戴好头盔

这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

头盔作为骑车人出行前的必备“工具”
一定要佩戴好
安全,要从“头”做起

这是
骑行者的最后一道防线
骑行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受到的损伤便会降到最低

在意外发生时

或许有保命的作用

但是
带头盔≠戴头盔
小编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
务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坚决杜绝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同时,一定要佩戴好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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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广昌融媒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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