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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论《列子-黄帝》之“遣其遣”

 依然听雨依然闲 2020-06-06

《管锥编-列子张湛注》札记第三则之三

钱钟书论《列子-黄帝》之“遣其遣”

                                            /周敏 

《管锥编-列子张湛注》第三则《黄帝》,共论述了八个问题,此为第三个问题——“遣其遣”。

话说列子拜老商氏为师,与伯子高为友,学得了二位先生的道术,乘风而归。有个名叫尹生的人听说了,跑去和列子同住求道,几个月都不回家。列子开始并未搭理他。尹生无趣,赌气走了。走了,不甘心,又回来。跑了十来趟,列子说:“你为什么这样来回折腾?”

       尹生回答:“我向先生请教,您又不肯相告,我不高兴就回家了,但又不死心。因此去了又来。”

       列子说:“我还以为你通达情理。看来你确实浅薄。坐下!我现在就告诉你,我从先生那儿学来的东西。紧接着,就对尹生说了钱钟书此则此节开篇所援引的下面这番话:

“自吾之事夫子友若人也,三年之后,心不敢念是非,口不敢言利害,始得夫子一眄而已。五年之后,心庚念是非,口庚言利害,夫子始一解颜而笑。七年之后,从心之所念,庚无是非,从口之所言,庚无利害,夫子始一引吾并席而坐。九年之后,横心之所念,横口之所言,亦不知我之是非利害欤。亦不知彼之是非利害欤。……内外进矣。”

      现将这段话翻译一下:

自从我拜老商氏为师、以伯高子为友,三年之内,心中不敢考虑是与非,嘴上不敢谈论利与害,老师只是斜着眼睛看了我一下罢了。五年之后,心中(比学道前)更多地考虑是与非,嘴上更多地谈论利与害,老师才对我开颜笑了笑。七年之后,我根据自己的心意去思考衡量,反而觉得没有什么是与非;按自己的理解去表达,反而觉得没有什么利与害;老师这才叫我和他坐在同一个几席之上。九年之后,我敞开心扉,尽情表达,已弄不清是主张我的是非利害,还是主张对方的是非利害。……我内在的理解和外在的表达都进步了”

      钱钟书说列子这段话“循阶渐升,凡分四级,张湛注已阐言之。”即:列子对是非利害的认识分四个阶段,三年后、五年后、七年后、九年后,是逐渐深化的。

 钱钟书同时指出:

然说七年云:“顺心之极,任口之理”,说九年云:“恣其所念,纵其所言”;区画差别,似欠分明。可参观《老子》卷第四0章;苟假郭象语道之,七年“遣是非”,九年“又遣其遣”也。

钱钟书认为,张湛谈列子对是非利害的认识,七年后是“顺心之极,任口之理”、九年后是“恣其所念,纵其所言”,张湛的本意是想说列子的是非利害观念每两年便发生一次飞跃似的升华,但他并没有表达好。张湛说列子七年后“顺心之极,任口之理”,意思是随心骋想,畅所欲言,张湛说列子九年后“恣其所念,纵其所言”,意思还是随心骋想,畅所欲言,两种说法没有什么区别呀!张湛并没有把列子认识的飞跃真正凸显出来!

钱钟书说,如果借郭象的话来说明,说列子的认识七年是“遣是非”,九年是“又遣其遣”,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就把问题讲清楚了。

那么,何谓“遣是非”,又何谓“遣其遣”呢?我试着解读一下:

查字典,在“遣”字的解释中有一个意思是“消除”。我以为,“遣是非”、“遣其遣”的“遣”字正是消除的意思。

一般来说,人们说话、做事都有是非(利害)观念,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喜欢泾渭分明。

而“遣是非”却是要消除是非(利害)的观念。

       列子从老商氏、伯子高学道,三年后不敢想是非、谈是非,五年后开始随心所欲地想是非、谈是非,七年后认识到其实并没有什么是非,曾经认为“是”的事情如今认为是“非”,相反,曾经认为“非”的事情,如今认为是“是”;九年后,再来想是非、谈是非的时候,学会了换位思考,所想所谈已很难分辨是自己原先的是非观念,还是和自己曾经对立的他人的是非观念。列子的是非(利害)观每两年都会发生比较大的改变。

为什么列子的“是非”(利害)观会出现如此不同而且反反复复的改变呢?出现这种情况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因为“是非”(利害)本身就具有相对性。

首先,“是非”(利害)的观念是一个历史的东西,它会随着时代的改变而改变。如:封建社会的是非(利害)观念和我们当今社会的是非(利害)观念很多方面是完全不同的。

其次,国家利益不同,是非(利害)观念就不同。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美国和中国,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不同、价值观念不同,对很多事情的是非(利害)看法必然是不同的。

再次,“是非”(利害)观念在有阶级的社会是有阶级性的,在有阶层的社会是有阶层性的,不同的阶级或阶层因为立场、价值观的不同,对“是非”(利害)的观念也会截然不同或者差别很大。

还有民族习俗差异、年龄差异、性别差异……如此等等。

       因此,列子“遣是非”自有其合理性。任何一个问题的“是”与“非”,只能是历史的、具体的,而不能是不变的、抽象的。

      我理解,“遣是非”是对固定不变的“是非”观点的一种消除,一种否定,而“遣其遣”又是对“遣是非”的否定,它不满足于停留在没有“是非”(利害)的状态,而是要抛弃那种不变的、抽象的“是非”(利害)观念,重建、确立一种历史的、具体的“是非”(利害)观念。

那么,究竟站在什么立场上来判别、对待是非(利害)才比较正确呢?答案应该是站在人民的立场,站在绝大多数民众的立场,对每一个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社会现实等等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才能做出具体的较为正确的判断。

往下,钱钟书将《齐物论》“遣其遣”和《知北游》“无无”相比照。钱钟书的目的意在将道家的东西和释家的东西打通,指出它们之间的相通和相似。

“无有”是对“有”的否定,而“无无”是对“无有”的否定,是否定之否定。其情形和“遣其遣”极其相似。

“遣其遣”——前面的“遣”字是对“是非”(利害)的否定,后面的“遣”字是对“遣是非”的否定,最后回到历史的、具体的是非观点上来。

       最后,钱钟书对是非的判断提倡客观全面,反对主观片面。让我们向孔子学习“四绝”——《论语子罕第九》:“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就是:不臆测,不武断,不固执,不主观。        

      钱穆在其《论语新解》中则译为“先生平日绝无四种心,一无臆测心,二无期必心,三无固执心,四无自我心。”

      李泽厚在其《论语今读》中译为:“孔子断绝了四种毛病,不瞎猜,不独断,不固执,不自以为是。”

南怀瑾在《论语别裁》中说:毋意,是说孔子作人处世,没有自己的主观意见,本来想这样做,假使旁人有更好的意见,他就接受了,并不坚持自己原来的意见。毋必,是他并不要求一件事必然要做到怎样的结果,能适应,能应变。毋固,是不固执自己的成见。毋我,是专替人着想,专为事着想。他认为孔子的这一思想就是佛教的平等相。

正确的是非观念和判断,是我们处理一切问题的前提和基础,是我们的行动指南,人生在世,不可或缺。

二〇二〇年六月六日

(注:篇中红体字引自《管锥编-列子张湛注》第三则)

附录:《管锥编-列子张湛注》第三则之三

“遣其遣”

“自吾之事夫子友若人也,三年之后,心不敢念是非,口不敢言利害,始得夫子一眄而已。五年之后,心庚念是非,口庚言利害,夫子始一解颜而笑。七年之后,从心之所念,庚无是非,从口之所言,庚无利害,夫子始一引吾并席而坐。九年之后,横心之所念,横口之所言,亦不知我之是非利害欤。亦不知彼之是非利害欤。……内外进矣。”按循阶渐升,凡分四级,张湛注已阐言之。然说七年云:“顺心之极,任口之理”,说九年云:“恣其所念,纵其所言”;区画差别,似欠分明。可参观《老子》卷第四○章;苟假郭象语道之,七年“遣是非”,九年“又遣其遣”也。

【增订四】郭象注《齐物论》所谓“又遣其遣”,即《知北游》所谓“无无”(见693页)。按《庚桑楚》又云:“有不能以有为有,必出乎无有,而无有一无有”;郭注:“若无能为有,何谓无乎?一无有遂无矣。无者遂无”;王先谦《集解》引宣云:“并无有二字亦无之。”龙树《中论·观湼盘品》既言:“何处当有无?”《观行品》第一三又云:“大圣说空法,为离诸见故,若复见有空,诸佛所不化。……譬如有病,须服药可治,若药复为病,则不可治。”《大智度论》卷三一《释初品中十八空》:“先以法空破内外法,复以此空破三空,是名空空”;卷三六《释习相应品之二》:“以空破空,亦无有空。……破一切法,空亦复空。”庄子于“无有一无有”,释氏于“空破空”,皆丁宁反复。西方近日论师目佛说为“消极之虚无主义”,并“虚无”而否定之(Pour demeurer fidèle au nihilisme passif quil a pris pour principele bouddhisme doit tendre à lindifférence absoluepar la négation de toutes les valeursy comprispar conséquentla valeur du néant. Raymond PolinDu laiddu maldu faux1948p. 83),尚未及于漆园之微言也。叶廷管《吹网録》卷一引顾陈垿《抱桐读书眼》说《论语·子罕》:“子絶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云:“意、必、固、我,常人之情。毋意、必、固、我者,贤人之学。并絶去禁止之迹,自然无此四者,此圣人之不可及也。‘絶四’是‘絶四毋’。”窃谓此与宋杨简《絶四记》之说暗合,亦即拾庄生“坐忘”、“遣遣”及列子“从心”、“横心”之绪,以申孔门之教尔。刘将孙《养吾斋集》卷八《解〈金刚经〉序》:“此真为人解缚减担。……昔吾夫子亦有四句偈曰:‘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似尚未深求至于斯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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