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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动态】义行所作为管理人的江苏天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第一次网络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wenxuefeng360 202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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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汪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2日作出(2019)苏0305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天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科技”)破产清算并于2019年12月12日作出(2019)苏0305破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苏义行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迅速组建团队开展破产清算工作,在贾汪区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勤勉尽责的做好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各项工作。管理人接管之后优质、高效的完成了所有资产接管、尽职调查、资产负债梳理、债权申报及审核等工作。因新冠疫情爆发,在维护债权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管理人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完成了债权申报工作。

2020年4月21日上午10:00,天弘科技破产清算第一次网络债权人会议在贾汪区人民法院顺利召开。审理天弘科技破产清算案件的合议庭成员、管理人成员、审计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债权人会议主席、债务人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及债权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为更好的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维护债权人利益,同时节约破产费用和程序成本,贾汪区人民法院在新冠疫情爆发后即决定采用网络形式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法院、管理人和网络会议承办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在会议准备过程中始终保持紧密联系,反复调试网络会议系统,保障会议顺利召开。同时,管理人通过微信群、电话、短信等方式指导债权人通过电脑或手机客户端登录“智慧破产管理”平台。管理人还开设了专门的电话咨询平台,及时为债权人解答网络会议登录方面问题。
本次会议中,贾汪区人民法院宣读了受理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宣告破产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江苏义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理人负责人吴丽娜律师向债权人会议通报了《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关于采取非现场方式表决的议案》。

债权人会议是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主张合理诉求以及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贾汪区人民法院在本案中积极转变工作思路、优化审判工作方式,借助信息化技术成功召开此次债权人会议,突破了传统场域的空间限制,让债权人足不出户便可参会,节约了时间和资金等各项成本,同时亦最大程度的避免了新冠疫情对本案工作推进的影响,为本案后续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也为此后审理债权人数量较多、债权人分布较为分散的破产案件提供了有益尝试。这是贾汪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智慧法院”的有益尝试,既保障了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又极大提高了法院和管理人推动企业破产工作的效率,为徐州市破产实务提供了一个成功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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