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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所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疫情防控建议

 昵称70375208 2020-06-08

一、密切关注老干部及家属的健康状况

1.加强新冠肺炎知识宣教。告知老干部及家属,目前针对新冠肺炎,没有确认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方法,切勿擅自预防性服药。

2.测量体温。每天早晚各为营区所有人员测量2次体温(接触式体温计要做到个人专用,若不能做到个人专用,则需彻底消毒后再用。非接触式体温枪应当按照使用要求定期消毒),随时询问老干部及家属的身体情况。

3.慢性疾病管理。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的老干部及家属,要规律服药,不轻易自行换药或停药,有身体不适要及时告知卫生所的医护人员。卫生所医务人员应当通过检测血压、血糖、呼吸状况、体重等方式,观察慢性病老年人身体状况,注意有无用药不足或过量的表现,以及药物不良反应(特别是体位性低血压、低血糖),预防跌倒。

二、老干部及家属身体出现不适或疾病发作应对措施

     1.慢性基础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皮肤病、一般过敏、轻微扭伤擦伤治疗、常规康复等,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保守治疗,不建议外出就医。


  2.出现发热、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没有流行病学史的老年人(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卫生所内按一般感冒治疗,暂不外出就医;有慢性呼吸道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等),病情稳定者可在医生指导下常规用药,若病情加重危及生命则立即转诊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3.急危重症患者应当及时就医。老干部及家属一旦出现慢性病急性加重或突发急病,卫生所医护人员应当立即实施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同时立即送医,并及时通知其家属。

 

三、出现疑似症状的处理方案


     老干部及家属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当立即执行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疗机构排查。


四、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如何应对


      应当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及时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在当地卫生健康、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对其居住环境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相关工作。


五、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营区如何安排

     老干部及家属和陪同工作人员,应当居家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与家人接触、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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