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总责条 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 条 危险物品运输过程中,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装卸危险物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物品脱落、丢失以及燃烧等。应当遵守有关部门关于危险物品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规定。途中经停,应当有人看守,并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口稠密的地方,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 第三条 严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载、超限、超速运输。危险物品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载。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危险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第八条 驾驶员未经车辆调度人员的同意,不得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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