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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马士英殉国却依然为奸臣?[弘光]

 白衣钱子 2020-06-09

1644年是一个不平凡的一年。

这一年,李自成夺取了北京城,崇祯皇帝自杀,明朝正式宣告灭亡。但是仅仅41天,李自成即狼狈西逃,北京城再次易主,清军在带路党吴三桂的帮助下击败李自成,占据了北京城,清朝正式入关,走向统一天下之路。

山海关

南京是明朝在南方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中心,在明朝北京南京并列为两京。南京地势险要,有长江天堑,又是明朝朱元璋朱允炆时期的京城。即使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城,这里依然有除了内阁之外的一整套官僚机构班子。比如六部,科道,宗人府,五军都督府,国子监等等。

南京除了地理优势之外,还有充足的防卫设施、驻军也不少,是一个理想的军事要塞。加上不管是清军,还是农民军都是北方人,明朝的水师更加具有优势。

正因为有这些硬条件,所以崇祯时期就有人主张南迁南京,以保存明朝实力,却被崇祯皇帝拒绝。

明朝遗臣和南京的文武大臣在北京城被攻破之后坚决主张重建明朝,讨伐农民军,恢复明朝。于是抬出了福王朱由崧(第二任福王,万历皇帝之子朱常洵嫡长子朱由崧),建立了南明第一个小朝廷——弘光政权。

但是明末党争的恶果再一次影响了明朝。

以马士英为首的阉党主张立福王朱由崧;以吕大器、张慎言、钱谦益为首的东林党主张立潞王朱常淓。

当时的史可法时为参赞机务兵部尚书,是实际上的最高军事长官。

由于史可法天然亲近东林党,所以当张慎言、姜曰广等东林党人告诉史可法,说福王有七不可立。即“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也。”

史可法迫于友人的压力,以“七不可立”相告马士英,但不是很坚决,因为按照古代封建宗法制度,福王的确是明朝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史可法的全力相助,东林党再一次失败,马士英如愿以偿,拥立福王朱由崧为帝,建立弘光政权。

南明弘光政权

作为回报,也是马士英等人对史可法的忌惮,史可法被任命为太子太保、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与此同时,史可法被排斥出弘光政权的核心,被迫督师淮扬,节制各镇骄兵悍将。

南明弘光政权,并不是一个有振兴明朝的雄心壮志的政权,也不是一个能收拾残局的强力政权,而是一个自身极度腐朽的政权。

弘光政权对农民军远比对清军更恨之入骨,而弘光政权所属官兵,对外打农民军和清军都不行,然而对欺压剥削百姓极为擅长。

《明季南略》记载了对弘光政权官兵的评价:“今日更化善治,莫若肃纪纲而慎刑赏,口头报国,河上拥兵,恩数已盈,功名不立,人主轻此名器矣。至于草泽语难,实繁有徒,未见兵勇杀贼,但见兵来虐民。小民不恨赋,而恨兵,甘心含顺而从逆。不肖有司,日刑剥其民,而求为保障,必不可得。”

还有马士英无耻的把吴三桂追击李自成的农民军的胜利视为明朝的大捷,奏请皇帝册封吴三桂为蓟国公。还准备了五万两白银、十万担大米送给吴三桂,他忘了吴三桂早已不是明朝的将领,而是清军的急先锋。

当时清朝最高统治者是摄政王多尔衮,他敏锐的觉察到南明弘光政权对清朝的双重性。对清朝有利的是弘光政权对农民军极其敌视,对清朝不利的是弘光政权标榜为明朝正统,还拥有半壁天下。

但是多尔衮深思熟虑之后,决定与弘光政权暂时和平相处,因为他清楚的知道农民军的强大,清军必须集中全部力量对付农民军。但是该做的事还是要做。

于是多尔衮写信给史可法,说只有清朝是中国王朝正统,弘光政权不应该建立,亡明的所有臣民必须投降清朝,要不然清军必将南下。

史可法作为弘光政权最高军事长官,回复了一封表达自己坚决态度的信,向多尔衮表示清军入关,只是帮助明朝清理内患。就像回鹘帮助唐朝一样,虽然清朝成为一个国家,但它不可乘机占据明朝领土。

这向多尔衮明确的表示清朝可以追击农民军,但是南明弘光政权绝对不可能对清朝做任何形式的让步。

史可法的立场代表了南明抗清派的坚决态度,然而史可法的态度并不能代表整个南明,南明内部意见分歧严重。

当然,史可法囿于偏见,也是坚决反对农民军的,曾经也亲自领兵镇压过农民军,但是对投降过农民军的明朝官僚,却主张区别对待。他认为:“宜摘罪状显著者,重惩示做;若伪命未污,身被刑辱,可置勿问;其逃避北方,徘徊而后至者,许戴罪讨贼,赴臣军前酌用。”

史可法根据投降农民军的官僚对农民军的态度和表现,进行分类处理,希望尽量吸收他们到弘光政权里面来,让他们发挥作用,为弘光政权出一份力。

史载弘光政权控制的四镇有“数十万骄悍之兵”此外,而且还有左良玉占据长江上游,有“兵八十万,号百万”,虽然左良玉的兵力有很大的水分,但是弘光政权至少拥有几十万军队是确定的。

史可法接到多尔衮的信之后,加上农民军一路败退,史可法决定变更南京城原有的布防,从主要防御农民军变成清军。因为清军主要都是来自北方,所以史可法将布防重点放在了南京以北,也就是以淮河和长江作为两道主要防线。

史可法为了增强防卫力量,还重新整改南京城的京营制度,要求所有侍卫和锦衣卫都要入伍操练。

除此之外,史可法还提出了自己的防御规划。

“从来守江南者,必于江北。当酌地利,急设四藩。以淮扬泗庐自守,而以徐滁凤六为进取之基。兵马钱粮,皆听自行征取。而四藩即用黄得功、高杰、刘泽清、刘良佐为我藩屏。固守江北,则江南之人情自安。”

徐滁凤六为第一线,主要负责淮河流域,且以进攻为主;淮扬泗庐为第二线,主要负责长江北岸,以守为主。整个布防均在江北,目的是尽全力保卫江南。

并且设立黄得功、高杰、刘泽清、刘良佐这四个实力将领作为四镇,并且下放权力给四镇,换取他们的忠心。

根据这一布防规划,史可法建议,既然黄得功已经封为伯爵,高杰、刘泽清、刘良佐这三位也应该封伯。左良玉也可以封侯。

接着又与马士英等人商议,提出在江北四镇中设一督师。四镇分别管辖自己的地盘,督师驻军扬州城,居中调遣各镇。

每镇都设一名监军。各镇所管辖的地区内的所有军民皆听镇将统辖,州县有司皆听节制,营卫旧兵皆听归并整顿,荒芜田土皆听开垦,所辖各将,听督师荐举题用。

每镇的兵额为三万人。每年供给米二十万石,折色银四十万两。自己所攻取的城池归自己所统辖。

等到天下一统,四镇将领即为开国元勋,且与开国元勋一样世袭罔替。

其实这就相当于把四镇变成一个个小诸侯,极大的提高了将士们守卫的决心,这不得不说是一步妙棋。如果能顺利实施,江北四镇就是一道坚实的屏障。要想攻打南京城,就必须攻克四镇几十万军队。

虽然在分地守卫中各镇将之间矛盾很大。但是这些矛盾都靠史可法的巨大威望进行从中调解与安抚,使得四镇乖乖顺服。

这四镇中,黄得功是忠直之士,是史可法可以信任的人;高杰是农民军将领,在弘光政权中孤立无援,史可法是他唯一的依靠;至于刘泽清、刘良佐是明军将领,但反复无常,不可信任,而四镇的存在又极大的威慑着左良玉,加上左良玉与史可法同为东林党,这四镇和左良玉达成一个微妙的平衡。

弘光政权根本无法执行这个布防计划,使其发挥实际作用。因为不管是东林党还是马士英、阮大铖等阉党残余依然在内斗。

史可法为布防费尽心思,请求兵饷粮草,却遭到马士英的阻挠,难以落实。而且马士英在朝廷为了权力大力清除异己,颠倒是非,导致朝廷人心惶惶。加上阮大钺挑唆导致高杰与黄得功大打出手,因此两镇结怨。

清军准备南下的时候,驻睢州的总兵许定国置酒诱杀兴平伯高杰。四镇之一的大将还未看到清军到来,就先死于内讧中。后有私心的左良玉与弘光政权中的东林党以“清君侧”为号召进军南京,讨伐马士英。

自此,史可法苦心经营的以扬州为中心,以四镇布防为主的计划宣告失败。

而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情况,还有更糟糕的等待着史可法。

马士英为了防御左良玉南下,决定专以对付上游的左良玉为最紧急的大事,而置清兵的进攻于不顾。在清军南下的情况下,马士英调令黄得功率兵镇守芜湖,刘良佐和刘泽清也进行调整,防卫对象全部变成左良玉,而不是清军。弘光皇帝听信马士英的言语,下诏让史可法督诸军渡江入援朝廷。

此时的史可法见清军步步进逼,三次向朝廷告急。史可法上奏朝廷:“上游不过欲除君侧之奸,原不敢与君父为难。若北兵一至,则宗社可虞。不知辅臣何以蒙蔽至此!”

但是马士英对他的要求置之不理。大理寺卿姚思孝请求加强淮扬守备,弘光皇帝本来已经表示同意,而马士英居然指责他们是左良玉的同党,坚决不执行,最后竟然说出“我君臣宁死于清,不可死良玉手”这样的话出来。

史可法知道守卫扬州的重任只有自己一人了。

多铎所领清军全为精锐,其势难当。史可法守扬州,虽有军民,但真正参加过战争的少,最终扬州城破,史可法拒绝投降被杀。

多铎占领扬州之后,下令屠城,从四月二十五日至五月五日,清军在扬州城内留居十日,无日不杀人,历史上称为“扬州十日”。

最终南京城失去屏障,最终弘光政权灭亡。

史可法虽然在扬州之战上布置防务和指挥作战上都有失误和疏忽,但是扬州之战的失败主要责任却是在马士英身上。马士英为了自己的权力把主要兵力用于防御左良玉,而把北方的清军置之不顾。而且还因为与东林党的竞争,让史可法防卫扬州,却不给兵,不给粮,不给饷,最终导致扬州之战失败,导致史可法英勇殉国。

虽然马士英最后反清殉国,但是依然掩盖不了他误国的事实。

史可法虽有书生气,但不失为一位真正的将领,拥有为国而死的勇气,当然他离阎应元、李定国这样的名将有很大的一段距离;马士英虽最后英勇反清,但是他的确是南明弘光政权最大的掘墓人,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奸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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