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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有​“内鬼”!倒卖业主信息,被逮了……

 博采简纳 2020-06-10

近日,长兴警方破获首起本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其中物业公司从业或有从业经历人员4人、装修公司及材料商从业人员5人。他们非法获取小区业主信息,并交换、出售用于电话推销以谋取利益,目前涉案人员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新房才交付,业主频遭电话骚扰。

2019年,长兴市民陈女士在城北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今年房子交付后就开始接到装修公司的推销电话。各行各业都有自己发展的途径,对于这种“黄婆卖瓜”式的推介活动,陈女士也早已“习惯”。

然而,到了6月初,装修推销的电话一直不断,期间对方还能准确说出陈女士的姓氏、购买面积等个人信息。陈女士细思极恐,怀疑自己的购房信息遭到泄露,于是向警方报案。

经过调查摸底,长兴警方发现,凡是购买过新房的业主,普遍遭遇过陌生电话骚扰。后通过扩线调查,综合分析研判,发现整个长兴房产、装修领域小区业主信息泛滥,各种商户之间随意传播业主个人信息,涉案人员涉及小区物业、装修公司、材料商等。

为有效打击本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长兴警方抽调精干警力,迅速开展调查取证。直击泄露源,顺藤摸瓜牵出多人。

根据相关线索,办案民警很快在业主反映的小区物业公司内抓获该公司物业经理李杰,并从李杰工作电脑查获小区600余名业主信息资料。

李杰当即承认,由于工作关系,很多装修公司、材料商都会找他谈“合作”,而自己为了不法利益曾向多名长兴本地的装修公司负责人提供过本小区的业主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房号、购房面积等。

根据确认的线索,警方逐一展开抓捕。随后,本地多家装修公司负责人秦斌、廖强、张丰也被传唤到案。办案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为了开拓装修市场,这些装修公司负责人,除了向李杰购买小区业主信息外,还向其他物业公司或有物业从业经历的人购买相关小区业主信息。

他们不仅将业主信息发给员工开拓市场,同时还将业主信息发给其他装修公司、材料商等关系友好伙伴。当然,友好伙伴也会将其他的业主信息分享给该装修公司,实现资源共享。法网恢恢,切勿步人后尘。

很快,其他涉案人员也相继到案。截止6月5日晚,长兴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被侵犯的个人信息高达上万条,涉及全县三十多个小区业主,涵盖2018年以来长兴大部分新建小区。到案后的李杰后悔道,之前总感觉没有触犯法律,直到被抓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李杰:“我希望所有的物业公司引以为戒,千万不要步我后尘。”

李杰:“都怪自己法律意识淡薄,通过这起案子,我要告诉大家,非法收集并传播他人信息是违法的,后果非常严重!”另外的犯罪嫌疑人同样肠子都悔青。目前,上述9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在此,长兴警方也奉劝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想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及时收手,以免步人后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民个人信息有哪些?《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公民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哪种行为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 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 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行踪轨迹、通信内容、征信、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 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 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中国蓝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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